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_z jd01050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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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2016-9-22实施2016-9-22发布亲权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JD0105001——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1SF/ZJD0105001——2016目次前言I引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检验程序26相关参数计算方法37鉴定意见58鉴定文书69特别说明6附录A(规范性附录)排除概率计算7附录B(规范性附录)累计亲权指数计算8SF/ZJD0105001——2016前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2、。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李莉、侯一平、刘雅诚、孙宏钰、鲁涤、张素华。本技术规范所代替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F/ZJD0105001——2010。IISF/ZJD0105001——2016引言本技术规范运用法医物证学、遗传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物证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订,为亲权鉴定提供科

3、学依据和统一标准。IISF/ZJD0105001——2016亲权鉴定技术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我国法医DNA实验室进行亲权鉴定所必须遵循的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从事亲权鉴定的DNA实验室,不适用于大通量数据库的比对。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T382-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建设规范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9

4、65法庭科学DNA亲子鉴定规范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2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3.1 亲权鉴定ParentageTesting亲权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3.2 三联体亲子鉴定ParentageTestingofTrios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的亲子鉴定或者被检测女子、孩子生父与孩子的亲子鉴定。3.3 二联体亲子鉴定Pare

5、ntageTestingofDuos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亲子鉴定或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亲子鉴定。3.4 遗传标记GeneticMarker具有多态性的基因座。用于亲子鉴定的遗传分析系统由一定数量的遗传标记组成,常用的有常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STR)、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Y-STR)、X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X-STR)。3.5 排除概率PowerofExclusion,PE对于不是孩子生父的随机男子,遗传分析系统具有的排除能力。它是遗传分析系统效能的评估指标。3.6 亲权指数ParentageIndex,PI亲

6、权指数是亲权关系鉴定中判断遗传证据强度的指标。它是两个条件概率的似然比率:8SF/ZJD0105001——20161 总则从事亲子鉴定的机构应符合CNAS-CL08:2013中4.1条款的要求或是获得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机构。应当定期参加亲子鉴定的能力验证计划并考核合格。2 检验程序2.1 采样要求对于三联体,采集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二联体,采集被检测男子与孩子的样本用于检验。样本一般是血液(斑)或口腔拭子(唾液斑),其它人体生物学材料如精液(斑)、带毛囊毛发、羊水、组织块等亦可作为亲权鉴

7、定的样本。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当事人,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材料,宜取其口腔拭子(唾液斑)或毛发进行检验。样本必须分别包装,注明被采样人姓名、编号、采样人、采样日期等,置于冰箱冷藏或冻存。采样时,需要填写采样单,写明委托方名称、采样日期、采样类型、被采样人姓名、性别、称谓、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并拍摄被采样人照片,由被采样人在采样单上留下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婴儿可留右脚拇趾印),并签名确认(婴幼儿的姓名由其监护人代签)。鉴定机构应有用于检材/样本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规定,应对

8、接收、内部传递、处置、保留、返还和清理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保管链”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鉴定机构应具有能识别各检材/样本的标识系统,并确保检材/样本在本鉴定机构的整个期间能得到持续的识别。2.2 DNA提取和纯化检材的DNA提取和纯化方法见GA/T383-2014中附录A内容。2.3 DNA定量分析见GA/T383-2014中6.1~6.3条款内容。2.4 PCR扩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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