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

ID:12932819

大小:7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19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_第1页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_第2页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_第3页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_第4页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激励学生创新创业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第二章 修业年限第三条 实施弹性学制。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在校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见附件1)。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

2、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在读大学生经学院评估后最多可保留学籍八年休学创业。第三章 休学与复学-9-第四条 申请创新创业的在读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学生可多次申请休学创新创业,每次申请休学时间为1—3年,期满可申请继续休学,但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5年(含因其他原因休学的时间)。第四章 转专业第五条 学院优先满足创新创业学生对转专业的需求。对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发明专利、或创新创业活动开展较好(创新创业学分累计达6学分及以上)的,可放宽转专业申请时间至第二学期末。第五章 学分认定及转换第六条 学分认定。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科技创新

3、、创业实践等活动取得的学分。学分认定按《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第七条 课程免修及学分、学时转换。(一)课程免修:学生创新创业期间(一般应超过1年),可免修创新创业期间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毕业(实习)设计等实践类课程。(二)学分、学时转换。-9-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创新创业学分,按理论课1学分16学时、实践课1学分32学时折算进行转换,申请充抵免修相关课程。但最多可以充抵2门必修专业课程和3门选修课程的学分。第六章 毕业第八条 学生在教育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且成绩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第七章 附则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

4、之日起实施。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9-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学分内容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取得的学分。第一条技能竞赛。(一)内容界定。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竞赛与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二)记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

5、奖3分。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国家级奖项为基准,省级为国家级得分的0.6、市厅级为0.3、院级为0.1。每项比赛只计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计算;设10学分封顶。-9-在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将相关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设计的多样化形式之一。第二条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一)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计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计算)。科技创新项目获国家级立项5分、省级3分、市厅级2分、院级1分,多

6、人参与的,参与者平均分配总分。(二)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计算)。发明专利10分,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8分,外观设计专利6分。(三)发表文章(设5学分封顶)。1、三类及以上期刊每篇2分;2、四类期刊每篇1分;3、公开出版(有CN刊号)的报纸每篇0.5分。发表文章多人参与的,排名第一获得总分的70%、第二30%,排名第三及以后者不得分。第三条创业实践。-9-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等创业训练,考核合格或成果突出,可获得创业学分。(一)校内(外)创业实践。校内(外)自主创业10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证明为法人;是合伙人的,根据其参与股份的比

7、例计分。(二)网上创业实践(10学分封顶)。1、皇冠店铺5分;2、网上店铺2钻及以上3分;3、网上店铺1钻1分。每个店铺限报1名;需提供网店实名认证截图;店铺DSR评分若低于行业标准,扣0.5分。第二章 学分登记第四条学分积累登记卡。学院实行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登记卡制度,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第五条学分认定登记程序。(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将学生学分积累登记卡、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处。-9-(二)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每学期开学2-4周内,集中安排时间审核学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