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90913
大小:6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7-11-09
《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子女上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人发〔2011〕133号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74号)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等问题的通知》(〔86〕国科发干字0398号)、《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上学问题的通知》(〔86〕国科发干字0751号)精神,现就福建省博士后研究人
2、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及子女上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户口落户(一)博士后人员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常住户口或者办理暂(居)住登记。落常住户口的,当地公安部门凭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附件1)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及《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有关证件材料,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办理落户手续。(二)博士后人员流动期间(做博士后期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博士后人员一起流动,当地公安部门凭博士后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予以办理暂(居)住登记,
3、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要及时办理户口迁出和注销暂(居)住手续;流动到本省第二个站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手续,仍按上述(一)、(二)规定办理。(三)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后留在本省工作,当地公安部门凭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附件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有关证件材料,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为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常住户口手续。(四)博士后人员流动到外省做博士后或到外省就业,按照跨省户口迁移程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五)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属本省户口的,按我省网上户口迁移程序办理。在国(境)内没有户口或原户口已被注销的,涉及办理常住户口有关事宜,不适用本通知。二、子女上学(一)各地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准予本地博士后人员子女就近上学和入园。不得以暂(居)住户口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二)博士后人员子女可在暂(居)住户口所在地报考省级达标高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如原在省级达标(重点)高中上学,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并经考核合格后,可对等转入同一级别省级达标高中。(三)博士后人员子女入园、上学、报考(转入)中学以及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等,凭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
5、信》(附件4),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四)博士后人员子女入园、上学应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按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办理。 附件:1、博士后人员进站落户《介绍信》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博士后人员出站落户《介绍信》4、博士后人员子女入学《介绍信》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附件1 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存根) 闽人博二字( )第 号同志被 录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请 给予办理落户事宜。 签发: 年 月 日
6、 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 闽人博二字( )第 号 :同志已被 录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期限为两年,请按照人事部、公安部人发[1998]88号和国家科委、公安部(86)国科发干字0398号文件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为荷。其情况如下: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 贯出生地婚 否是否留学毕业 此致敬礼 福建省公务员局(有效期限 天) 年 月
7、 日 附件2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编号:调动人姓名 单位或住址 户口登记机关 身份证号码 随迁人员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调动人员的关系职业身份证号码 迁入地详细地址或单位 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 迁移原因 备注 承办单位盖章 福建省公务员局年 月 日 附件3 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存根) 闽人博四字( )第 号 同志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决定分配到 工作,请 为其本人及配偶 和子女
8、 共 人办理落户手续。签发: 年 月 日 福建省公务员局介绍信 闽人博四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