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906335
大小:61.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7-19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边防部队车辆保养工作,保证部队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提高车辆完好率,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维修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公安边防部队实施车辆保养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车辆保养是车辆技术勤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保养作业的主要内容是:清洁、检查(测)、紧定、润滑、调整和补给。 第四条 车辆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统一计划,分类实施的办法进行,防止以修代保。 第五条 车辆保
2、养工作必须在各级运输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保养分工由汽车分队、修理分队实施。各级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车辆保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车辆保养项目。 第二章 保养的计划与组织 第六条 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换季保养、初驶保养和停驶保养。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第七条 车辆保养的分工:日常保养、停驶保养和一级保养由驾驶员完成;换季保养和柴油车一级保养在修理分队(或修理工)协助下由驾驶员完成;初驶保养、二级保养、三级
3、保养在驾驶员参加下由修理分队(或定点修理厂)完成。 第八条 车辆保养必须依据车辆公里消耗、保养间隔里程和车辆技术状况编制保养计划。保养计划由运输部门负责编制,按分工不同下达汽车分队和修理分队完成。日常保养、换季保养、停驶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汽车分队完成;初驶保养和二、三级保养由修理分队完成。 第九条 汽车分队和修理分队要按照运输部门下达的年度车辆保养任务,编制季度、月份保养实施计划,并报运输部门备案。 第十条 车辆保养工作必须按计划实施,各级运输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车辆保养计划完成情况,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
4、。 第十一条 保养工作的登记统计,必须按要求将初驶保养、换季保养、停驶保养和定期保养的完成情况,实用工时及油、材料消耗情况,记入《车辆维修登记簿》和《车历记录簿》,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在保养过程中发现的小修项目,要结合保养予以修复。 第十三条 汽车分队应按规定成立保养班,负责完成汽车分队的车辆保养任务。不具备成立保养班的,可以指定具有一定保养作业经验的驾驶员和外聘地方人员履行保养班职责。 无修理分队或修理分队因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换季保养、初驶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可以在驾驶员参加下,指定地
5、方修理厂完成。但应由驾驶员完成的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停驶保养原则上不得送外完成,对需送地方修理厂的运输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控制。 第三章 日常保养 第十四条 日常保养以清洁和外部检查为重点,包括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场后保养。 第十五条 出车前检查项目 1.检查燃油、润滑油、动力转向液压油、制动液和冷却液是否加足。 2.检查全车油、水、电、气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各仪表、信号、开关、雨刮器及其它附属装置工作情况。 4
6、.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 5.检查传动、转向、制动、轮胎和牵引装置的技术状况及紧定情况。 6.检查装载、牵引是否合理和安全。 7.检查中央门控锁止、防盗报警装置是否良好。 第十六条 途中检查项目(通常在行驶2小时左右时进行) 1.检查发动机、底盘、仪表及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2.检查轮毂、制动毂、变速器、分动器和驱动桥温度是否正常。 3.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的技术状况及紧定情况。 4.检查全车油、水、电、气有无渗漏现象。 5.检查装载、牵引情况。
7、 第十七条 回场后保养项目 1.清洁车辆。 2.检查发动机润滑液、冷却液。冬季放尽冷却水。 3.检查传动皮带挠度和完好情况。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间及表面的异物。 第十八条 每行驶1000—1500千米增加下列保养项目(可结合车场日进行)。 1.清洁各空气滤清器,油浴式空气滤清器,视情更换机油。 2.清洁蓄电池,检查电解液液面高度、电桩和连线情况。 3.检查紧定全车各总成外部螺栓。 4.检查全车润滑情况,视情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8、 第四章 定期保养 第十九条 不同车型定期保养的间隔里程、间隔时间、保养项目和使用的润滑油(脂)、特种液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可替代用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一级保养项目(通常行驶5000公里进行) 1.清洁全车。 2.检奋各部润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