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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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纺织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企〔2006〕92号江苏省纺织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纺织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纺织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鼓励纺织企业“走出去”,加强对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纺织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和激励纺织企业境外投资、境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等。第三条 扶持资金使用范围(一)支持境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海外纺织工

2、业园区是指国内企业在境外通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纺织企业集群,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加工区、工业园区等,可用于引导和吸引中国纺织企业进入该区域投资办厂。(二)支持有实力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设厂,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单个项目中方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美元。(三)支持在境外设立纺织服装类营销网络,省内纺织企业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设立3家以上境外企业(专卖店、贸易公司、营销机构等),或在同一国家或地区设立5家以上境外企业组成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组织体系。(四

3、)鼓励引导国内企业集群式投资,由纺织上下游企业在境外的一定区域内集群式投资,从而实现优势互补,获得竞争优势。企业总数应多于5家、且累计投资额大于1000万美元,或投资企业总数不足5家、但累计投资额大于2500万美元。对为引导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组织、协调、服务的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给予适当支持。第四条申请扶持资金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我省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二)近5年内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无挪用和恶意拖欠政府性资金的行为;(三)境外投资项目需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

4、,且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并按照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参加省外经贸厅和省外管局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四)园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企业,要有相应的投资实力、资质、管理经验和人才;为纺织企业“走出去”提供组织、协调、服务的企业或中介组织,应为设立5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的中资企业或中资中介服务机构。第五条 资金扶持的标准(一)境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1、实施单位在境外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纺织加工区、纺织工业园区等,根据园区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中方投入比

5、例、吸引国内纺织企业数量等给予专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对实施单位为建设境外项目投保的境外投资保险保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二)纺织企业“走出去”1、对纺织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给予补贴,前期费用指项目在所在国注册(登记)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评估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翻译费等。2、对纺织企业在境外投资租赁或购置土地、标准厂房建设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对纺织企业为境外

6、投资项目投保的境外投资保险保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4、对境外纺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场地租赁、高级服装面料设计人员聘请、购买相关资料等费用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补助上限50万元。5、对纺织企业境外项目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产品认证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50%。6、对纺织企业境外项目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进行的法律诉讼、仲裁等活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50%,补助上限为50万元。(三)纺织企业到境外设立纺织服装类营销网络1、对纺织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机构的前期费用给予补贴,前期费用指项目在所在

7、国注册(登记)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评估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翻译费等。2、对纺织企业在境外设立专卖店,销售自有品牌产品的装修费和租金给予补助,单个补助上限为20万元。3、对企业为境外建立售后服务网络、仓储物流中心而租用的仓库和办公用房的租金予以补助,单个补助上限10万元。4、对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或购置费用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50%。5、对纺织企业为境外营销机构投保的境外投资保险

8、保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四)鼓励组织引导省内纺织企业“走出去”1、对中介组织或龙头企业创建纺织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服务网站的建设费用给予50%的补贴。2、对中介组织或龙头企业组织纺织企业在境内外举办投资项目恰谈会、投资国别说明会的场租、宣传、翻译费用予以适当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20万元,一个单位最多不超过30万元。   第六条 申报扶持资金需提供的材料(一)申报境外纺织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需提供:1、实施单位申请报告及申报表(见附件);2、实施单位工商登记证书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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