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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9
《毕业生(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毕业生(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1、毕业当年的6月1日之后,户口原件不再外借,需用户口原件办理各种手续的同学,必须在6月1日之前办理完毕,此前已外借的也必须在6月1日之前归还学校保卫处,否则将影响办理毕业离校手续。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毕业生,需持就业报到证来保卫处领取户口卡到农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可随报到证迁往就业地;如暂未拿到就业报到证的可凭毕业证将户口迁回原生源地。3、留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工作的同学,请持江门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开出的入户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的复印件及单位证明到江门市行政总汇户
2、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然后持以上证明回保卫处办理有关迁移手续,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过期后果自负。4、领迁移证后,请检查你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迁往地址是否正确,有问题及时处理。在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因过期而不能办理入户的,责任自负。5、根据《五邑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第七部分116条规定:学生毕业离校后因各种原因户口仍需留在学校的,在续留期间不得外借,学校不予办理与户口有关的其它手续。保卫处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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