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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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缺失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缺失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缺失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缺失2009年第4期No.4,2009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GuangzhouPoliceCollege总第74期Sum74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缺失李爱红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在制订过程中,经过激烈的争论,最终明确了其立法宗旨是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且将此体现于一系列的条文之中.其与《劳动法》相比,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加严密.但其在对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对劳动者资格的认定,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关于无固定期

2、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等方面也有一些漏洞,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缺失,这不能不说是这部法律的一个遗憾.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缺失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我国的劳资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这部法在制订过程中,经过激烈的争论,最终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同时,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的倾斜保护.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体现在了一系列具体的条文中.如《劳动合同法》较之《劳动法》,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3、,特别是将事业单位的大部分人群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拓宽了其保护的范畴.规范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法》第l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按照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4、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规定还改变了劳动法关于”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要求,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限定了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一40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了竞业限制,一是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是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

5、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是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四是规定实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适当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我国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同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背的保护.基于此,《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成本.如规定用人

6、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尽管《劳动合同法》在上述各方面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在其他方面却弱化了,这些方面的弱化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有缺失的,是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相冲突,相违背的一,欠缺”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确国家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

7、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在《劳动法》,还是在本法中,均找不到”劳动关系”的定义.此外,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认定与区别的问题,并不太可能因为本法的颁布实施而得到解决.比如:保险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是否属于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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