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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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指南备案事项权限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备案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计委卫生监督所承办科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计委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科负责人姓名:江龙联系电话:0991-7839193承办人姓名:龚志、席敏毅联系电话:0991-7839192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8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计委卫生监督所办理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45(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每周三、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

2、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依据种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目录申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含新办、延续、修订)应提供下列资料:【所提供资料应前后一致、均用A4纸打印且每页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与申报材料内容和序号顺序完全相同的电子文档(PDF格式,其中企业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单独文档且大小须小于2000KB)】(一)、企业报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在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企业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含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自治区地方标准的说明):企业将企业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含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自治区地方标准的

3、说明)电子文档并注明“公示意见收集邮箱、联系方式”的邮件发送至食品安全科邮箱:12spaqk@sina.com。并提供下列纸质材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一份;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含编制说明)一份;3、企业声明;4、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指标检验报告;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标签、说明书样稿(含GB7718、GB28050或GB13432、要求的相关内容);8、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

4、文本;9、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新食品原料需提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告等)。对符合办事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将由食品安全科定期统一在“新疆卫生监督网”进行备案前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天。(二)、公示结束后,企业应根据公示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备材料,并补充提交以下材料: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含编制说明)一式三份;3、其他材料: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对(一)中提供的纸质材料修改后的材料。办事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要求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办事程序1、食品生产企业登录新疆卫生

5、监督网申报指南中下载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xjwsjd.gov.cn)。2、12企业报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当在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企业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含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自治区地方标准的说明)并征求意见,企业需标注公示意见收集邮箱、联系方式等(公示期20天)。食品生产企业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计委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科提交报备材料。3、备案前公示(征求意见)结束后,参考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材料。材料齐全、完整、一致,符合备案事项办事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的,受理后予以备案,并在新疆卫生监督网站上公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的,不予受理备案,并告知不

6、予备案的原因。办事时限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及时公示。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无√;有□收费备案不收取费用。结果告知办理结果以电话形式告知企业办事纪律1、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2、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执法责任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首问负责制。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时限规定。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

7、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依法行政九项要求。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廉洁自律十不准。12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所内部监督申诉方式1、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督电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991-856014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计委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培训科:0991-7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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