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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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讨论稿)一、考核对象及内容1、考核对象:各县(区)财政局、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宿工业园区财政局,市局各单位。2、考核内容:2008年度目标责任状中所定的目标任务。二、县区评分标准(一)共性目标(40分)第1条: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分5分。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获得省、市、县(区)级表彰的加1.5、1、0.5分,此条最高得7分。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理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第2条:队伍建设,基本分5分。本单位或基层单位获得省、市级文明称号每次加1、0.5分,此项指标最高得7分。第3条:招商引资,基本分

2、5分。根据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按完成率打分,最高得5分。第4条:创新创优,基本分5分。各单位各项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推广、表彰的加0.5分,此项指标最高分7分。第5条:政令畅通:各县区局未按时限报送、完成各类材料、报表等工作的,市局将发出《催办通知》,收到一次《催办通知》的单位视同被告诫一次,被告诫1次扣0.5分。此项目标最高得5分,最低0分。第6条:信息宣传调研任务,基本分15分。根据完成情况,参照《全市财政信息宣传科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宿财办[2008]号)文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2008年度县区目标考核评分表(附表1)。(二)个性目标(50分)第

3、1条:财政收入,基本分22分。此项指标分二块考核: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基本分16分。按照加权比重法计算得分,公式为:I={(△/∑×40%+e×60%)+1}×16分(其中:I为此项指标得分、△为县区一般预算收入增量、∑为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量、e为各县区一般预算收入增幅)。2、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情况,基本分6分。以全市全年的平均比重为基本分,每增加(减少)3个百分点加(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基本分值一半。第2-5条,各项工作按完成率打分,各项目标最高得基本分,最低分0分。(三)市局领导班子评分(10分)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县区年度工作情况相应打分,最高

4、分10分,最低0分。(四)综合工作加分项目1、获得省政府财政收入上台阶奖励的加5分,以文件为准(未列入省评比的区参照执行)。2、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区年度考核中获得先进集体的加2分,获得前三名的另加1分,以文件为准。3、招商引资工作获得市、县(区)先进单位的加2分,获得前三名的另加1分,以文件为准。来自www.3722.cn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4、行风评议获得县区年度经济管理类评比前三名的分别加2、1.5、1分(免评单位视同获得第一名),以文件为准。(五)业务工作加分项目1、各单位有好的经验做法被财政部、省厅采纳并被推广交流的,分别加8分、4分,以部、省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5、。2、各单位单项工作被省厅及以上单位指定为试点单位的加2分,以文件为准。3、各单位各项工作在省厅组织的评比中荣获前六名的,分别加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以省厅文件为准,排序不重复。各单位各项工作在省厅组织的评比中荣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加1.5、0.5分;以证书为准。4、各单位争取省各项目资金总量在苏北排第一的,每次加1分,以省厅文件为准;(六)其他要求1、获得的奖项加分不重复,以最高得分为准。2、除以上所列的奖项加分外,其他获奖不加分。3、获奖后于我市目标考评的,可顺延到下一年度目标考核时加分。4、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等影响全局工作的取消评先资格。

6、三、市局评分标准(一)共性目标(50分)第1条: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分6分。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获得省、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此项指标最高得8分。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理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第2、3、4条:每条基本分6分。考核办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结合《督查通报》打分,被通报1次扣0.5分,每条最高得6分,最低0分。第5条:创新创优,基本分6分。各单位各项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推广、表彰的加0.5分,此项指标最高分8分。第6条:招商引资,基本分10分。以市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当年认定的项目为准,提供本项目招商信息的处室(唯一),

7、视同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每个项目只计入一次年度考核。第7条:信息宣传调研任务,基本分10分。任务参照《全市财政信息宣传科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宿财办[2008]号)文件执行,评分标准详见2008年度市财政局机关目标考核评分表(附表2)。(二)个性目标(35分)1、正常业务工作按完成情况相应打分,最高得基本分,最低得0分。2、争取局可用资金(含设备投入,此条专指省、外市资金)按实际完成率打分,每超10万元加1分,加分不超过基本分值,以本次考核前资金到达市局办公室账户为准;无资金争取任务的处室,每争取5万元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3、争取省厅会议1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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