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2011年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景泰县2011年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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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泰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景泰县人民政府(2011年9月19日)近年来,我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一、基本情况景泰县位于甘肃中部,甘宁蒙三省交接处,总面积5432平方公里,现辖6镇5乡,135个行政村,7个社区,6.45万户、2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万户、18.7万人。农村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

2、在1196元以下的困难群众5.2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7.8%;全县有城市低保2562户6871人,保障面为13.47%,农村低保6027户20798人,保障面为11.1%;农村五保户1925户2303人,其中集中供养2人,分散供养2301人。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低保与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8城乡低保与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兴办的“十大惠民工程”之一,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泰县2011年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确保了提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入户调查

3、、民主评议、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等程序,至6月底全面按期完成提标工作,提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提标后的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10%,即保障标准由167元/人.月提高到184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由115元提高到12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850元提高到109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5元提高到7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20%,即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人.年提高到2200元/人.年。截止目前,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24.8169万元

4、(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资金1613.536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321.63万元。(二)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按照省市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安排,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景泰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六严格”、“五到位”、“四强化”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8,确保了宣传年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开展。二是深入广泛宣传。采取业务培训、张贴标语、公示栏、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惠民政策

5、宣传,及时公布救助政策、办事程序、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等情况,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活动以来,共举办各种培训15场次,培训人员1500人次;印发政策宣传材料4万余份;书写固定标语900多条,制作安装大型宣传牌15个,安装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一块;编写手机短信12条,通过移动公司信息平台发送用户10万多人次;在电视台开辟了民政政策宣传专栏,摄制了民政工作纪实专题宣传片,发表新闻稿件10多篇。三是认真自查自纠。采取乡镇自查和县上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从领导责任、保障对象、操作程序、低保政策执行、常规管理、资

6、金发放、档案管理、宣传教育、违纪问题、工作作风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了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共调整城乡低保对象336户1321人,其中调整城市低保对象75户223人,农村低保对象261户1098人。四是强化责任监督。建立了定期月报制、通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五保供养工作。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坚持以居家供养为基础,基层组织照料为依托,敬老院供养为补充的供养方式,多层次多渠道保障五保户生活。8全额资助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7、,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合作医疗报销后全额救助,每人每年给予300至500元的门诊医疗救助,妥善解决了五保户看病难的问题。同时,大力新建敬老院,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创造条件。目前,寺滩、芦阳、喜泉、漫水滩四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装修,总床位326张,十月底将投入使用。(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有效解决我县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县完善了《景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把低保对象、五保户及特困群众列为重点救助对象,扩大了医疗救助面,积极推行“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和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

8、医疗救助模式,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今年以来,共为886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325.74万元,其中救助城乡低保人员363人,占救助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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