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害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病害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ID:12818957

大小:40.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19

病害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1页
病害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2页
病害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第3页
资源描述:

《病害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开展病死猪病害猪肉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008〕486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局研究决定,从2009年3月至5月,在全县开展病死猪病害猪肉专项整治活动。一、整治目标巩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执法力度,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作,针对猪肉质量安全检疫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堵塞漏洞,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上市猪肉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

2、肉”。二、整治任务(一)严厉打击出售病死猪行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产地检疫。一是全面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合理设立防检中心站和报检网点,统一报检电话,公示报检内容和报检程序,进一步提高产地检疫率。二是提高产地检疫质量。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和《河南省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3-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逐头只进行检疫。要严格查验养殖档案,检查牲畜耳标佩戴情况,严禁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出栏、出场(户、小区)。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小区)的监督管理,对病死畜禽采取“四不

3、准一处理”措施,即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出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二)严厉打击在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派驻各乡镇检疫员要强化屠宰检疫,切实把好“五关”,即入场验证查标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宰后处理关。一是对进入屠宰厂(场)的生猪要严格查证验标,未佩戴二维码耳标的生猪不得入场屠宰。二是认真落实同步检疫,科学设定检疫岗位,定人定责,做到不漏岗、漏检,严格检疫出证。三是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检疫出来的病害猪肉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未经屠宰检

4、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不得出厂,确保出厂猪肉品的质量安全。(三)严厉打击经营、贮藏、运输病死猪病害猪肉行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管。一是强化五里川公路动物监督检查站建设和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查证验物、严格消毒、严格检疫监督,充分发挥检查站的屏障作用,依法打击运输病死猪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市场、冷藏等场所的检疫监管,严格实行索证验章管理制度,规范购销台帐建立,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贮藏的猪肉是来自定-3-点屠宰企业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要达到100%。三、整治安排(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

5、段(2009年3月上旬)。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详细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准备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二)全面整治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4月30日)。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收购、出售、运输、贮藏和加工病害猪肉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多次打击处理仍屡教不改的及重大加工病害猪肉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5月)

6、。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迎接省畜牧局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的核查验收,并在5月1日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局。-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