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797300
大小:3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19
《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通知湖工学字〔2011〕29号院属各单位:《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已经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二○一一年九月五日主题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2011年9月5日印发附件: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
3、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第五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六条我院每年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额和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下达。第二章奖励(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七条奖励(资助)标准(一)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一档为每生每年4
4、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档为每生每年2000元。第八条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
5、安、刑事处罚的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6、生活俭朴。(三)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6、生活俭朴。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原则上应是学院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原
6、则上应是学院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第三章申请与评定第十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助学金在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方可进行资助。第十一条按照学院的通知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一式两份),但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十二条评审(一)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上级文件
7、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向各系部下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二)各系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下达的指标等额评定,经系务会确定初评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评定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名单汇总表等(备案表和统计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要求excel格式,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和家庭证明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报院务会研究审定,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再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批
8、复、备案。第四章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奖励证书。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分两次发放给受助学生。第十四条学院按照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地发放给学生。第十五条对于在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将根据问题性质予以审查,做出相应处理。(一)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