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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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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使得占有已不再具有权利的外观,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本文认为,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立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
2、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使得占有已不再具有权利的外观,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本文认为,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立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
3、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使得占有已不再具有权利的外观,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本文认为,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立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
4、,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使得占有已不再具有权利的外观,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本文认为,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立基于现
5、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使得占有已不再具有权利的外观,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本文认为,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
6、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立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使得占有已不再具有权利的外观,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
7、本文认为,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立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的重构【摘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其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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