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

ID:1278580

大小:401.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7-11-09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_第1页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_第2页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_第3页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_第4页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地区木家具产品质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东省木家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验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抽查细则适用于对广东省生产企业生产的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等。2产品分类2.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2215215.3分类名称日用消费品家具木(制)家具2.2产品种类桌台类、椅凳类、柜类、床类等产品。3术语和定义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4企业规模划分根据木家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木家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

2、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表2 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年销售额/万元≥30000≥3000且<30000<30005检验依据5.1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2001年12月1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5.2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2008年08月19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5.3QB/T2530-2011《木制柜》(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11年06月15日发布,2011年10月01日实施);5.4GB/T

3、24821-2009《餐桌餐椅》(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09年12月15日发布,2010年05月01日实施);5.5QB/T2384-2010《木制写字桌》(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10年11月22日发布,2011年03月01日实施);5.6GB24977-2010《卫浴家具》(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2010年08月09日发布,2011年06月01日实施);5.7QB/T2531-2010《厨房家具》(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10年11月22日发布,2011年03月01日实施);5.8QB/T2603-2013《木制宾馆家具》(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03

4、年09月13日发布,2003年10月01日实施);5.9QB/T2385-2008《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08年03月12日发布,2009年09月01日实施);5.10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2009年12月15日发布,2010年11月01日实施);5.11QB/T4467-2013《茶几》(现行推荐性行业标准,2013年07月22日发布,2013年12月01日实施);5.12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6抽样6.1抽样产品生产领域的木家具产品。6.2抽样方法在成品

5、仓库内随机抽取一年内生产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6.3抽样基数原则上是企业该型号规格产品的的实际总数,且应至少2件。6.4抽样数量抽取2件,其中1件作检验用,另1件封存在企业以备异议时复检。6.5封样要求需要时抽取样品应有适宜的包装,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和受检企业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条。检验用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如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6.6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则记

6、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7检验要求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7.1.1各种木家具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表12。表3 木家具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序号检测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强制性/推荐性检测方法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A类B类C类1木工要求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推荐性GB/T3324-2008●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推荐性GB/T3324-2008●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推荐性GB/T3324-2008●榫、塞角、零部件等结合处不应断裂推荐性GB/T332

7、4-2008●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推荐性GB/T3324-2008●家具锁锁定、开启应灵活推荐性GB/T3324-2008●2漆膜外观要求应无褪色、掉色现象推荐性GB/T3324-2008●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推荐性GB/T3324-2008●3甲醛释放量≤1.5mg/L强制性GB18584-2001●4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90mg/kg强制性GB18584-2001●可溶性镉≤75mg/kg强制性GB18584-2001●可溶性铬≤60mg/kg强制性GB18584-2001●可溶性汞≤60mg/kg

8、强制性GB18584-2001●5漆膜理化性能耐液性10%碳酸钠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