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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集团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广铁办发〔2017〕20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集团各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广铁集团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地方涉铁工程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用计算办法2.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费计列参考广铁(集团)公司2017年1月26日—33—广铁集团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2、(试行)》、《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路电务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涉铁工程”是指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或邻近铁路营业线,可能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影响,且由路外单位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含大修、维修,下同)。主要包括:1.跨越、穿越铁路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地方工程。2.在铁路用地内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修建道路、桥梁,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以及河道改造、沟
3、槽开挖、堤坝砌筑等地方工程。—33—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铁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和铁路设备安全的地方工程。4.引起既有铁路站场、设备改变的地方工程。5.其他可能影响铁路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地方工程。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参股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涉及的涉铁工程,可不纳入涉铁工程管理,按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办理。新建、改建铁路道口工程按总公司《铁路道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地方涉铁工程建设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应符合铁路、公路、市政、电力、
4、通信、信号、环保、水保及管线工程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等要求。新建、改建公路、城市道路、各种管道等与铁路交叉时,尽可能采用下穿铁路方案。—33—(一)下穿铁路立交桥(涵)应预留规划线位条件,优先考虑正交方案,斜交时交角一般不小于45度;原则上应避开站场、道岔、曲线的缓和曲线及竖曲线区段,同时应考虑桥位处工程地质、水文、施工条件等不可预见的困难,采取保证路基和线路稳定的防护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下穿铁路路基的各种管线应采用防护管(涵),并应满足铁路及相关行业规范。(二)上跨铁路项目应预留铁路电气化、规划线位、规划双层集装箱运
5、输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防护距离等要求;上跨铁路干线或繁忙干线立交桥应优先采用转体方案。(三)涉及20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的技术要求。1.无砟轨道区段和可能破坏地基加固效果的有砟轨道区段及各种过渡段,禁止采用下穿方案。2.上跨铁路应采用上跨结构转体施工方案,并应设置防灾安全监控(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受条件限制无法采用转体施工方案的,在集团公司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铁总审查。3.公路、城市道路在铁路隧道浅埋地段上方通过时,应采用桥梁跨越方案。4.输油、输气、输水管道等设施与铁路交叉,应采用在铁路桥梁区段下穿的方案。(四)电力跨越铁
6、路的技术要求。—33—铁路车站(编组场)出站信号机、接触网电分相以内范围原则上不允许电力线路跨越;进站信号机、区间信号机、接触网分段处不宜电力线路跨越。(五)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得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从事的,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第四条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集团各单位按照依法合规的原则,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涉铁工程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良好服务。涉铁工程地方业主单位与集团公司在
7、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涉铁工程委托建设管理事宜,集团公司指定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茂公司)负责涉铁工程全过程建设管理,地方业主以合同(协议)方式委托安茂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33—为加强集团管内地方涉铁工程的建设管理,集团公司成立涉铁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涉铁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涉铁办),以及安茂公司。集团公司涉铁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集团管内涉铁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涉铁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归口管理与协调管内涉铁工程;安茂公司负责集团管内涉铁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8、。第六条集团公司涉铁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开发和分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总工室、经开处、建管处、工务处、运输处、机务处、供电处、车辆处、电务处、土房处、企法处、安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为: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负责集团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工作。2.研究审查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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