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a.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b.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c.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d.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e.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6)、 乔木修剪 a.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b.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
3、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c.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d.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e.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郊区可适当提高。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
4、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7)、 灌木修剪 a.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b.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8/9c.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d.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e.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f.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
5、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g.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h.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i.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