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71910
大小:45.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7-11-09
《论物权法的体系结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论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一、引言 如同德国、瑞士、日本、台湾地区一样,我国继受了源于潘德克顿法学理论的物权概念,并在财产法体系中形成了物权法和债权法的二元划分,物权法也有了自成体系的结构框架,其内容在此制度空间中有了逻辑排列和组合,这就是物权法的体系结构。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物权法位于民法典之中,并与其他各编发生千丝万缕的关联,比如,物权行为受到总则中法律行为规则的制约、物
2、权变动与继承有关等,但它的独立制度空间能让立法者按照预设的标准行事,不仅将属于物权法调整的事项反映为法律规则,还能让其在外观上具有特定的形式美。 受制于不同的地方性制约条件,不同法域的物权法有不同的体系结构,均有各自的合理性和形式美。我国物权法作为后来者,在实体内容上受上述物权法的影响很大,自不待言。问题在于,我国物权法应用何种体系结构来安排实体内容,不仅能完全包容应有的规则,还能让它们得以有规律的排列。也许,通过对德国、瑞士、日本和台湾地区物权法的对比,我们能获得有益的启示。 二、物权法体系结构的经验表达 (
3、一)德国 德国物权法共计九章:“占有”、“土地权利通则”、“所有权”、“地上权”、“役权”、“先买权”、“实物负担”、“抵押权、土地债务和定期金债务”和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动产和权利质权”。上述体系结构上的最大特点,就是以不动产与动产的区分为主线,以具体权利类型为展开轨迹,辅以以抽象统领具体、以具体连接共性的体系方法。 不动产与动产的区分是主线,这主要体现为:(1)在权利形态方面,不
4、动产和动产分别负担不同的物权,具有不同的规则,比如,不动产担保物权和动产担保物权的类型迥异,它们被规定在不同的章之中;(2)在权利形式方面,不动产物权的表现形式是登记,动产物权的形式为占有,它们分别处于不同的章节;(3)在权利变动方面,对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而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是“合意+登记”,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则是“合意+交付”;对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而言,不动产物权变动主要为取得时效,动产物权变动特别是动产所有权取得的形态则要更多。 不过,这仅仅是一条虚设的主线,而非刚性的架构,德国物权法并未因此而
5、在形式上一分为二。这种区分在相当程度上是隐性的,它贯穿于各种具体物权类型之中。换言之,德国物权法的逻辑展开,是以具体权利类型为先后顺序的,它采用了“所有权-他物权”的排列,而这显然是以权利内容完整与否为依据的。这种排列没有脱离罗马法以所有权为中心、以他物权为衍生的模式,德国物权法的内容对此也有所印证,比如,它极度注重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移转遵循要式的“Auflassung”,而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用非要式的“合意+登记”即可。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
6、p://www.9ask.cn/souask/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受潘德克顿法学的影响,德国民法典喜欢采用从具体中抽象出一般、进而形成错落有致之体系的“提取公因式”的方法,物权法也不例外。尽管存在上述的权利客体和类型的区分,德国物权法仍然从中抽取了共性规则,这突出表现为:(1)占有对不动产和动产均可适用,故将其独立成章,以凸现其共性;(2)与动产物权相比,不动产物权涉及到登记这个程序事项,其中存在国家治理等公法目的,而且,不动产比动产的价值大,与国计民生关系紧密,故物权法专门设置土地权利通则,以统领诸不动产物权;
7、(3)所有权内容、类型和保护是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的共性所在,它们就是所有权规则的“公因式”。不过,德国物权法对“公因式”的提取并不彻底,比如,既不存在普适的“通则”,也没有“动产物权通则”。 正是在区分不动产与动产和具体物权形态划分的基础上,德国物权法有了特定的逻辑排列形式:“占有-土地权利通则—所有权-他物权”。这使得各种功能不同的规则错落有致,形成紧密关联的体系,比如,土地所有权在权利形态上尽管位于所有权之中,但基于其客体为不动产的考虑,仍然要受土地权利通则的制约,只有充分结合这些不同的规则群,才能准确而
8、完整地理解土地所有权的规则。 (二)瑞士 瑞士物权法分为三大部分:“所有权”(包括三章:通则、土地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限制物权”(包括三章:役权及土地负担、不动产担保和动产担保)和“占有及不动产登记簿”(包括两章:占有和不动产登记簿)。 这种体系结构的最突出特点就是权利形态先行,权利形式殿后。它的前两部分分别规范了所有权和他物权,设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