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

ID:12663310

大小:10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8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_第1页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_第2页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_第3页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_第4页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 考试整理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一、单选题10个(10分)二、多选题10个(10分)三、判断题10个(10分)四、简答题5个(30分)——(书后复习思考题)经济法概论;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当竞争法经济法概论: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P3-5(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保障调控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P13-16(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也就是有资格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包括:1、国家2、国家机关

2、3、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4、企业内部组织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1、有形财物2、经济行为3、知识形态的财富:智力成果(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包括:1、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包含:①经济职权②财产所有权③企业法人财产权④工业产权⑤债权。⑥其他权利:知识产权等2.经济义务:指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

3、为的责任。基本分类: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三、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P18(1)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终止的客观现象。(2)分类: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又包括合法行为和不法行为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P120-121(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意: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

4、表示一致的协议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P127-128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三、简述合同的主要条款P129-130(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和质量(4)价款或报酬。(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违约责任。四、合同订立的程序P131-136(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有效要件:(1)要约须由要约人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2)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3)要约须是受相对人承诺约束的意思表示;(4)要约须具备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3、要

5、约不同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7主要区别:(1)要约是要约人向对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2)邀月生效后,受要约人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而要约邀请仅是使要约邀请的相对方获得了信息,该相对方可以向要约邀请人发出要约。(3)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受要约约束,不得随意撤销要约。否则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要约邀请对要约邀请人并无任何法律约束力。难以区分可根据以下标准判断:(1)根据法律规定区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根据意思表示本身的内容确定(3)根据做出意思的

6、一方的特别说明来确定4、要约的效力:包括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5、要约的撤回与撤销6、要约的失效:①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②受要约人拒绝要约③要约人依法撤回或撤销要约(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的构成要件:①承诺应当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②承诺内容须与要约内容一致③承诺方式应当符合要约要求④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生效时间;2、承诺的撤回;3、承诺的迟延和迟到。五、合同转让的类型P164-165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按照转让标的的不同,

7、可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根据转让的范围,又可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1)合同权利的转让Ø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指债权人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主体的改变。Ø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合同权利有效存在;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被转让的权利具有可让与性;依法办理转让手续。通知Ø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从权力的转移;抗辩权的转移;抵消权的转移(2)合同义务的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