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楼宇经济奖励办法(已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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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湖区加速发展楼宇(总部)经济奖励办法(试行)为加快发展楼宇(总部)经济,壮大区域经济实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奖励对象第一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1、新开发商务楼宇投资主体2、对现有商务楼宇提升功能的投资主体3、对现有楼宇实现功能置换的投资主体4、商务楼宇招商主体5、商务楼宇入驻企业6、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公司第二章奖励种类第二条对新开发的商务楼宇投资主体奖励对在我区新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不含住宅部分)高端智能化商务楼宇或新建四星级以上酒店的开发企业,在其项目落成后,将该项目上缴建安营业税(不含住

2、宅部分)区级所得部分的50%一次性返还,奖励开发企业用于商务楼宇装修维护。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开发项目,不依照上述奖励执行,改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对项目给予支持(本办法出台之前已取得商务楼宇规划的投资主体除外)。第三条对现有商务楼宇提升功能的投资主体奖励1、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现有商务楼宇进行整体改造提质,改造投入经费超过500万元以上,改造后楼宇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的,将该项目上缴建安营业税(不含住宅部分)区级所得部分的50%一次性返还奖励。-5-2、对现有商务楼宇配套停车位不能满足需要,自行新建公共停车场的业

3、主,在竣工验收后,按50个以上泊位的平面式或30个以上泊位的立体式公共停车场(库)提供一次性补助政策: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9000元;立体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7000元;平面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5000元;利用单位院内、人防工程、废弃厂房改造公共停车每泊位补助3000元;凡在老城区沿江北大道、抚河北路、抚河中路、洪城路、解放西路、洪都中大道、洪都北大道合围范围之内,新建立体或地下停车场每泊位加补3000元。)第四条对现有楼宇实现功能置换的投资主体奖励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非商务楼宇实行整体功能置换,转为商务楼宇并成功招商入

4、驻率达70%以上,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商务部分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奖励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第五条对商务楼宇的招商主体奖励商务楼宇的招商主体(不包括区属单位)通过招商,引进企业入驻,企业入驻第一年度所产生的税收区级所得达50万元以上,招商主体可享受招商奖励。按第一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区级所得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六条对商务楼宇入驻企业奖励1、对在我区辖区范围内租赁或购买500平方米以上商务楼宇作为自主办公场所,且税务注册关系落户在我区的重点区域性总部企业,租赁按每平米每月10元标准,对企业房租进行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购买

5、按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新建五星级酒店且税务注册关系落户我区的,从其申报纳税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奖励。在剔除一次性税收后,分别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按所缴税收区级所得部分的30%、20%、1-5-0%给予奖励。3、对新入驻我区商务楼宇的企业或税务注册关系变更到我区的楼宇企业,从申报纳税之日起年度内所缴税收区级财政所得部分100万元以上,分别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按所缴税收区级所得部分的30%、20%、10%给予奖励。4、对原有楼宇企业上年实缴税额区级所得达100万元的,当年比上年增长20%以上,将超上年部分区级所

6、得的20%给予奖励。5、对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台湾100大、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等重点企业落户我区的,奖励办法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执行。第七条对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公司奖励1、对管理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重点楼宇物管公司,在其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物业服务基础上,如能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及协税工作,且该大楼季度平均企业入驻率及入驻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率均达95%以上,年终奖励该管理公司20万元发展基金;如大楼季度平均企业入驻率及入驻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率达90%以上,年终奖励该管理公司15万元发展基金;如季度平均企业入

7、驻率及入驻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率达85%以上,年终奖励该管理公司10万元发展基金2、对全区重点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公司,于年终前由区房管局、区楼宇办牵头组织开展物业企业满意度测评活动,对测评中排列前三名的物管企业,分别给予6万、4万、2万元奖励。第三章兑现办法兑现奖励的流程如下:第八条-5-、相关招商主体(单位)将新办、新迁入商务楼宇(房屋)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材料复印件、租赁房屋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商务楼宇(房屋)所在街办、管理处财政所。各街办、管理处财政所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区楼宇办进行认定第九条、各街办、管理处财政所将已认定的企业的工

8、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第一次缴纳税收凭证(均为复印件)报送区协税办备案;第十条、区楼宇办、区协税办、各街办、管理处财政所于次年年初会同税务部门对企业缴纳税收情况进行联审,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享受奖励时间条件形成奖励方案,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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