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直接交易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

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直接交易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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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东部地区风电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增加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规范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风电企业交易行为,发挥风电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

2、5号)、《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5〕2554号)、《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39号)、《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内经信电力字〔2014〕63号)、《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东北监能市场〔2016〕6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内蒙古东部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14本规则所指风电交易,主要指符合准入条件的风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市场运营机构等,通过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以及发电企业间形成的发电

3、权交易。第一条本规则电力、电量、电价和电费的量纲分别为万千瓦、万千瓦时、元/兆瓦时和元。电价含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价为未含基本电价(容量电价)的电量电价。第二章市场成员第二条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包括符合准入条件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风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为电力交易机构。第三条电网企业的权利及义务:(一)保障输配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二)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电力调度机构进行统一调度,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配套技术支持系统;(四)向市场主体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

4、五)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代收代付电费和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六)预测并确定优先购电用户的电量需求,执行厂网间优先发电等合同;14(七)按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提供售电服务,签订和履行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八)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市场运营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一)组织和管理各类交易;(二)起草相应电力交易规则;(三)编制交易计划;(四)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五)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包括但是不限于全部电量电费、辅助服务费及输电服务费等)及相关服务;(六)监视和分析市场运行情况;(七)

5、经授权在特定情况下实施市场干预;(八)建设、运营和维护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九)配合东北能源监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称内蒙古经信委)、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内蒙古发改委),对市场运营规则进行分析评估,提出修改建议;(十)按规定披露和发布信息;(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二条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权利及义务:(一)按规定进入或退出直接交易市场;(二)按规定参与市场交易,履行交易合同及协议;14(三)保证交易电量用于申报范围内的生产自用;(四)遵守政府部门有关需求侧管理规定。第一条风电企业的权利及义务:(一)按规定进入或退出直接交易市场

6、;(二)按规定参与市场交易,履行交易合同及协议;(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统一调度,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第三章市场准入注册和退出第二条参加市场交易的风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经法人单位授权,可以参与相应交易。第三条风电企业准入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二)进入内蒙古经信委、东北能源监管局发布的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交易准入名单。第四条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准入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内蒙古东部产业布局、

7、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用电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1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进入内蒙古经信委、东北能源监管局发布的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交易准入名单;(四)售电公司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售电公司准入及注册要求。第一条市场运营机构按照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交易准入名单组织获得准入资格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风电企业进行市场登记注册。第二条进入直接交易市场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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