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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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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黄埔区细陂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招标代理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4月135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招标文件6第一章投标须知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1第二章评标及定标办法30第三章合同条款42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价承包)108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08二、投标报价说明107三、其他说明107四、工程量清单108第五章图纸(招标图纸)108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0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10一、投标申请人声明113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
2、证明118四、授权委托书119五、投标保证金120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1七、施工组织设计128八、项目管理机构131九、资格审查资料135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513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35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黄埔区细陂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根据穗发改[2012]2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2.2项目规模:广州市黄埔区细陂河综合整治工程起点
3、是黄埔区与增城市的交界处,即广深公路,终点是广深高速下游200m,右岸整治长度3501m,左岸整治长度3311m,按照20年一遇标准对河涌及配套设施实施等进行综合整治,堤防工程级别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2.3招标控制价:6147.23178万元。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5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河涌长度3294m,右岸整治长度3501m,左岸整治长度3311m、重扩建机耕桥7座、重建滚水堰1座、新建跌水4座,排水方涵7座、排水涵管20座、重建泵站1座、管理房1座。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市黄埔区细陂河综
4、合整治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3.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
5、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1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3.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6、合体投标。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8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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