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聘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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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聘任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沪教委人[2002]46号)、《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第064号)、《上海大学200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上大内[2003]第229号)文件规定,遵循科学发展、“教学是基础,科研上水平”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一、根据上海市教

2、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试行)》,在市教委批准的总编制数和核定的教师岗位总数内设置岗位。二、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实事求是和动态平衡原则。三、学校将岗位设置到学院(部门),岗位数将根据学院(部门)的发展变化情况,原则上每年在启动正常晋升聘任时下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缺编岗位数。第二条             申请正常晋升聘任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二

3、、申请聘任人员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合格。三、申请聘任人员的学历要求参照《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064号)执行。四、申请正常晋升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五、申请正常晋升聘任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需通过由教务处、评估办和院系、部门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六、申请聘任人员的外语能力要求按学校《各类专技职务聘任外语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实施意见》(上大内[2007]116号)执行。七、申请聘任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学校《关于转发<上海市教

4、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上大内[2008]160号)执行。八、任职年限: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实际担任5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博士毕业满二年或实际担任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三条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聘任一般在每年的3月或9月启动。若在3月启动,申请人员提交的送审成果和佐证材料应以2月28日之前的日期为准(其中任现职年限可延长至当年7月31日);若在9月启动,申请人员提交的送审成

5、果和佐证材料应以8月31日之前的日期为准。第四条各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具备的科研水平与学术能力要求见附件。若各学科对研究系列岗位应具备的科研水平与学术能力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则研究系列参照相应学科教师系列要求的1.5倍执行。第五条正常晋升聘任程序:一、    学校下达各学院(部门)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设置岗位数。二、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人员填写《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评议表》(申报正高的人员一式5份,申报副高的人员一式3份);《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2份);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一览

6、表(科技处、文科处签字盖章);以及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三、    学院(部门)将相关的申请材料放在指定的会议室内公示一周,供教职员工自由翻阅。四、    学院(部门)思想品德考察小组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等提出考察意见;学院(部门)聘任领导小组对照相关学科的科研水平与学术能力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将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汇总表格上传人事处(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五、    对于尚未符合正常晋升聘任基本条件,但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已达到正常聘任条例规定的人员,由于学校工作特殊需

7、要,可由学院聘任领导小组组长向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推荐陈述,本人需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汇报,由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是否进入正常晋升聘任程序。六、    人事处核对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将申报人员的材料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由校外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评议。七、    经过校外专家的评议,人事处下发所有送审人员的校外专家评议结果,如申报人员对校外专家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八、    通过

8、校外专家评议(平均等第大于等于B)的申报人员,人事处在校园网上公示进入校内学科组人员名单,并组织协调召开校内学科组对申报人员的评议,学科组成员对申报人员投票表决(通过票数为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人事处将结果返回相关学院(部门)。九、    学院(部门)聘任领导小组对照相关学科的科研水平与学术能力的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分符合条例和未符合条例两种情况分别制表,经学院(部门)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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