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件木制品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年产件木制品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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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7000件木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邹平汇美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45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4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7000件木制品项目建设单位邹平汇美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海燕联系人尹海燕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联系电话13854311615传真/邮政编码256200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035木制容器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4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1.2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邹平汇美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是一家以生产、销售木箱和木架为主的企业。现邹平汇美家具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7000件木制品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公司租用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厂房,占地2亩,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业主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发布,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公布修订通过,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施行)45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施行)5.《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4.《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5.《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17.《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1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19.《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2005.4.13)20.《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第16号公告)21.《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2.《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2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7号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4.《关于印发<省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的通知》(鲁环函[2008]666号)25.《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文)26.《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三、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1.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45 )》(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中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邹平县规划建设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邹平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表1。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6。表1邹平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生态功能类型备注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6-B1-09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7.63km2水源涵养水库包含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16-B4-03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72.36km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湿地、草地包含城南水厂、鹤伴山水厂、月河水厂、黛溪水厂、鹤伴山森林公园、黛溪河湿地公园、中华结缕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表水为潴泷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新鲜水来自厂区自备水井,年用水量为300m3/a;供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年用电量为6000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④环境负面准入清单:依据《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45 /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为木箱、木架生产项目,不涉及《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2。表2与《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序号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项目情况符合性1工业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中禁止发展的项目该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范围符合2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该项目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符合3生态红线管控的项目该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范围符合4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该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6不符合各类特定行业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7各级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8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不涉及符合9排放高盐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0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1新增铅、汞、镉、铬、砷等一类重金属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12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的化学品复配分装项目)不涉及符合13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扩建分散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烧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烧生物质锅炉项目不涉及符合14新建焦化项目不涉及符合15新建碳素项目不涉及符合16玻璃生产项目(包括有机玻璃再生项目)不涉及符合17新、扩建燃煤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项目不涉及符合18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颗粒和塑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符合45 19石料破碎项目不涉及符合20钢渣磁选项目(不包括钢铁铸造企业厂区内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涉及符合21污染物不能集中处置的木炭加工项目不涉及符合22电镀中心以外的电镀项目不涉及符合23石棉制造项目不涉及符合24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不涉及符合25新增产能的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不涉及符合26新增产能的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不涉及符合27陶瓷熔块项目不涉及符合28泡花碱项目不涉及符合29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不涉及符合30水洗砂项目不涉及符合31无可替代总量指标的新增燃煤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符合32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我县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公司租用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厂房,根据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用地证明”,本项目用地符合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证明见附件,规划图见附图5规划图)。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项目北侧为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贾作勇厂房。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2)。三、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7000件木制品项目2.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3.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7月45 4.劳动定员:职工定员10人5.生产制度:白班制(8h),年生产300天(2400h)四、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料消耗情况见表3。表3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情况原辅材料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来源1木材150m3/a外购2多层板1500张/a外购3五金零配件1t/a外购4打包带50盘/a外购能源消耗序号名称年消耗量备注1水300m3/a厂区自备水井2电6000kwh邹平好生街道办电网五、主要生产设备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表4所示。表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平刨床/台52空压机/台23气钉枪/台34打包机/台2六、项目基本组成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m2,项目基本组成及场区平面布置见表5及附图3(厂区平面图)。表5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工程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212m2设置木箱、木架生产线一条,配置平刨等设备辅助工程办公室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60m2/职工宿舍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90m2/原料1仓库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184m2/原料2仓库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80m2/成品1仓库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120m2/45 成品2仓库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260m2/杂物间1座,砖结构,建筑面积120m2/公用工程供水系统/厂区自备水井供电系统/邹平县好生街道办电网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等/环保工程噪声处理设施隔声、减震等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设备+15m排气筒/固废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设施/七、产品及规模项目产品方案见表6。表6主要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生产量1家具包装用木架3500件2家具包装用木箱3500件本项目共计年生产3500件家具包装用木架、3500件家具包装用木箱。八、项目平面布置(1)平面布置原则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及周边状况,按照国家规范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结合现场地形,保证工艺流程顺畅,衔接方便。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考虑防火、卫生安全距离及检修要求,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力求布置紧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统一规划,有利于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2)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北侧,大门西侧为办公室和职工宿舍,职工宿舍西侧为原料1仓库和生产车间,大门南侧为原料2仓库,原料2仓库南侧为成品1仓库和杂物间、成品2仓库。厂区整体布局紧凑合理,顺应装运流程,便于产品的运输及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①项目以产品的加工生产流程为原则布置,顺延了物料走向,交通方便,便于物料的运输;②该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区最近敏感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约120米处的李庄村,其他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均较远,因此生产过程对其环境影响较小;45 ③由于拟建项目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且周围企业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够满足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程度较小。因此,拟建项目与厂区周围环境相协调;④厂区平面布置可以满足企业生产和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防火、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⑤厂区内通道宽阔,能满足产品的运输和消防要求。由以上分析,项目区平面布置较为合理。九、职工人数与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实行白班制,年工作时间300天。十、公用工程1、给排水本项目总用水量为300m³/a,厂区自备水井,项目无绿化用水和生产用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排水管道收集后外排厂外雨水沟。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1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厂区不设食堂、澡堂,设职工宿舍,用水量按100L/(人•天)计,则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m3/d,3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m3/a,经厂区旱厕收集后,附近村民清运肥田。项目的水平衡图如下:图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邹平县好生街道办电网提供,年用电量约6000kWh。车间及办公室内电源插座均设漏电保护装置,厂区主要建筑物屋顶均设避雷带,作防雷保护。按照接地规程要求,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作可靠接地、接零、防静电保护。3.消防安全本项目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设计规范,对厂区配备相应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以保障安全生产。4.制冷、供热本项目主要能源主要由电提供,生活、办公供热、制冷均使用电空调。十一、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主要用于设备的隔音减震、废气处理设施等。本项目环保设备及投资情况详见表7。表7环保设备及投资一览表序号环保项目建设内容环保投资(万元)1噪声隔声、减震等措施0.22废水旱厕收集后清运农用/3废气布袋除尘设备+15m排气筒1.5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池0.3总计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位于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性质为新建,租赁李庄村厂房,租赁前为闲置,无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45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邹平县地处鲁中山区北部边缘,黄河下游南岸。地理坐标为北纬36°42’~37°09’、东经117°18’~117°57’。西北隔黄河与济阳县、惠民县相望,北隔小清河与高青县为邻,东南与淄博市周村区毗连,东西分别与桓台县、章丘市接壤。最大纵距50.15km,最大横距57.55km,总面积1251.75km2。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具体位置见附图1。二、地形、地貌邹平县所在地貌单元为冲积平原,地形平坦开阔,坡度为1/100~1/500,地面高程为19.69~20.93m。北起黄河南岸台子镇旧城渡口,南至临池镇郑家村,版土最大纵距50.15公里,西起码头镇刘平村,东至长山镇韩家村,最大横距57.55km。南部是古老的低山丘陵,面积为196.0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5.66%。东部、西部是山前冲积平原,面积为364.04km2,占总面积的29.09%。北部和西北部是黄泛平原,面积为691.69km2,占总面积的55.25%。地势从南向北由海拔862.8m的低山到海拔11.6m的平原,呈倾斜式下降。三、气候、气象邹平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光热资源丰富,但年际变化较大,冷暖旱湿变化剧烈,且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和不均匀性。全县太阳辐射总量平均123.94kcal/cm2,年平均日照率为59%。气温的季节变化是冬夏相差29.8℃,一月最冷月均为-3℃,七月最热月均26.8℃,表现出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点。45 邹平的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水量较少,且时空分布不均,致使旱涝经常发生,多年平均降水最为596.5mm。降雨最大的特点是:年际变化差异很大;年内降水分布十分不均,每年7、8月份降水量最多,占年降水量的53.8%,达313.9mm。占年均值的30%,一月份最少,仅占年均值的1%;降水量的地域分布不均,南部降雨多于北部,以山区最多,多年平均在640mm左右,小清河南岸,里八田、九户一线最少,多年平均在540mm左右。邹平县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年平均降水量为633.3mm,且多集中于7、8、9月份,11、12月份降雨最少,年蒸发量为1118mm,多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平均风速为2.5m/s。年平均气压1013.4hpa,年平均相对湿度64.0%,最大积雪深度23cm,最大冻土深度47cm。四、水文、地质(1)水文邹平县境内主要有黄河、小清河、杏花河、孝妇河四大河流。黄河流经县境西北边缘,为邹平与济阳、惠民两县界河。黄河在县城西北由西南向东北流过,过县境河段长约23km,多年平均径流量437.26亿m3。小清河从县境西北部穿过,复经县境北部边缘,为邹平与高青县界河,县境内河段长75.8km,流域面积1009.4km2。杏花河呈西南东北流向,斜穿整个县境腹地。孝妇河发源于淄博市的博山区,从邹平县前芽南200m入境,由西宰以北流入桓台县,最终汇入小清河,境内流程约22.9km,流域面积为172km2。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水,主要含水层有两层:埋深20~45m的带状砂砾层和埋深150~170m的基岩风化裂隙及残积层。地下水流向为自南向北及东北,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1.4亿m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主要受气象、地表及岩性的影响,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的垂直下渗及上游地下水的侧向补给。(2)地质本区域下伏基岩为白垩系玄武岩,上覆较厚的第四系沉积层,厚约120m,主要为冲积-洪积物。区内构造活动稳定,无古河道及大的断裂构造通过,未发现破碎带。该项目生产装置中无高大建筑及对地层形成重压的设备,地质状况可满足生产装置的要求。五、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2010.5.10),邹平县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六、植被邹平县植物资源比较丰富,有木本植物63种,分属26科,47属。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森林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自然植被为灌草丛植被。45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邹平县隶属山东省滨州市,全县下辖11镇、5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858个行政村,总面积1252km2。全县总人口71万,其中农业人口52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73%。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9‰,人口密度为569人/km2。邹平县坚持“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思路,把工业发展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重点。全县已经形成了以纺织印染服装、食品医药、制造冶炼、化工、造纸为主导产业的工业体系,培植了一批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生物工程及制药、信息等作为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目前,邹平县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纺织工业基地,全省最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全区最大的食品工业基地,县级热电、重工、冶金工业基地。乡镇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明集镇成为全国闻名的帆布之乡;青阳镇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废旧橡胶集散地和重要的轧钢基地;长山镇的有色金属加工业名扬华夏;临池镇的建材产品畅销全国。邹平县是山东省第一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第一个棉花标准化示范区和全省畜牧业生产基地。近年实施引黄渠道清淤疏浚工程,开挖土方150万方。2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成片造林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6.5%。新转移农村劳动力3.9万人。如今,邹平水杏、长山山药、好生花卉、魏桥韭苔、码头白玉芸豆、九户牛奶都成为远近闻名的农产品名牌。邹平县有“文化县”之美称。宋代名相范仲淹在这里度过青少年时代,近代著名学者梁漱溟先生三十年代在邹平进行过长达7年的“乡村建设实验”。1987年邹平县被确定为首批对美开放调查点;1989年,邹平县接受了国家教委考察并被确定为重点联系县,国家教委先后三次派出挂职调研组来邹平指导工作;邹平一中、实验中学先后与澳大利亚阿伯芙公园中学、日本山口县小郡町立中学结成友好学校,定期开展交流互访活动;美国“四健会”、福特教育基金会等多次来邹平考察访问。45 目前邹平县有省市级规范化学校59所,占中小学总数的70.2%,省市级示范幼儿园71所,占邹平县幼儿园总数的79.8%。截至2008年9月,邹平县有各级各类学校93所,其中普通高中4所,职业学校2所,教师培训中心1所,初中19所,小学64所,特教学校1所,民办学校2所,在校学生117116名,幼儿园89所,入园幼儿23286名。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邹平教育坚持“内涵提升、质量提高、整体推进、特色突破”,大力实施科研兴教,以科研求发展,向科研要质量,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连年大幅提高,2008年高考本科录取达到2571人。邹平先后荣获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县、全国学前教育先进县、全国第一个“普九”巩固提高试点县、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农村教育先进县、基础教育先进县、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教育督导先进集体、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20余项省级以上表彰。邹平县历史悠久,现有古文化遗址80多处,出土文物数千件。好生街道办事处,邹平县下辖乡镇,好生街道风光秀丽,人杰地灵,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南部山区林木树种齐全,中部北部土地肥沃。水域面积宽广,境内有河流三支,水库七座。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纯净,符合国家可饮用水一类、二类标准。现有耕地2.8万亩,水利工程配套,灌溉条件优越。传统农作物种植以小麦、玉米为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了特色畜牧养殖、特色种植等高效农业,花卉、蔬菜、林果、畜牧已形成规模。评价区内无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45 环境质量状况45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滨州市及邹平县好生街道办环境规划,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适用区;地表水潴泷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二、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现状根据邹平县好生街道办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2017年10月好生街道办事处SO2日均值为0.049mg/m3,NO2日均值为0.047mg/m3,PM10日均值为0.152mg/m3,PM2.5日均值为0.059mg/m3,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2.噪声环境现状根据滨州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2016年滨州市环境质量概要》,滨州市7县区有监测点位47个。1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53.1~39.3分贝、60.2~39.9分贝、62.9~42.6分贝、67.4~46.2分贝,除滨城区商业居住混杂区昼间、工业集中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超标0.2分贝、0.1分贝外,其余各县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本项目位于邹平县,区域昼间噪声与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3.地表水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为潴泷河,根据2017年1-12月滨州环境信息网滨州市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历史数据,潴泷河丰水期评价河段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4.地下水环境现状根据2016年邹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地下水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5、生态质量现状本项目周围分布有农田、树林等,无原生植被。4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的踏勘,项目附近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保护级别见表8。表8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一览表保护类别保护目标方位厂距(m)保护级别大气环境李庄村E1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石河村NWN470屯里村NW790中王村NW1590大杨村W1410小杨村WSW1320齐家村WSW1820蓦涧村S890曹家村E820贾庄村E1420刘桥村E1510周前村NEN1290院上村NE1050河阳村NE1800尹家村N1750地表水潴泷河NWN3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声环境李庄村E12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地下水厂区周围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评价适用标准45 环境质量标准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9。表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μg/m³)标准来源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100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二、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0。表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序号污染因子单位标准限值依据1pH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2CODmg/L≤403BOD5mg/L≤104NH3-Nmg/L≤2.05溶解氧mg/L≥26总磷mg/L≤0.47总氮mg/L≤2.08硫化物mg/L≤1.0三、地下水45 该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表11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参数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挥发性酚类NH3-NⅢ类6.5-8.5≤450≤3.0≤0.002≤0.2四、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12。表12声环境噪声限值类别昼间(dB(A))夜间(dB(A))GB3096-2008中2类标准605045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废气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3。表13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单位:mg/m3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颗粒物10/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4。表14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单位:mg/m3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排放限值标准来源无组织厂界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5。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昼间Leq[dB(A)]夜间Leq[dB(A)]2类6050三、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环境保护部[2013]36号)。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SO2、NOx。该项目运营后不产生总量控制内的SO2、NOx,营运期所产生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含COD和氨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挖,用作农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4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图示):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包括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和营运期环境影响两部分。(一)施工期本项目租用李庄村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施工期只包括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土建活动,此处不再评价。(二)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图2沙发木架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项目购进木材和板材先经平刨床切割下料,随后经平刨刨料光滑,使用五金件插接成木架、木箱,随后外厂运进的家具进场后使用打包机和打包带将家具打包外送。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无喷漆工序,不用海绵胶及木器胶。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2、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m3/d,3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m3/a,经厂区旱厕收集后附近村民肥田。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材下脚料、捕集颗粒物、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五金件以及生活垃圾。4.噪声45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木加工等机械设备及进出车辆运输噪声,噪声水平在80dB(A)~90dB(A)之间。根据同类型设备的类比调查,项目主要噪声源噪声级见表16。表16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声压级序号名称数量空间位置发声持续时间声级(dB)监测位置所在厂房结构室内或室外所在车间相对地面高度1平刨床5室内生产车间0m8h85设备1m处砖结构2空压机2室内生产车间0m8h803打包机2室内生产车间0m8h8145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生产车间颗粒物(有组织)1.54t/a641.3mg/m30.0154t/a6.413mg/m3颗粒物(无组织)0.171t/a0.171t/a水污染物生活废水(240m3/a)COD300mg/L,0.072t/a不外排氨氮33mg/L,0.0079t/aSS200mg/L,0.048t/a固体废物生产工序木材下脚料3t/a外售捕集颗粒物1.5t/a组装工序废五金件0.001t/a职工生活生活垃圾1.5t/a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噪声该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木加工设备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左右,采用降噪处理后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该项目场地已建成,营运期三废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妥善处置,项目对原有植被、土壤、水质影响很小,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45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租赁李庄村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厂房已建成,剩余工程量为部分环保工程的建设以及地面硬化等。施工量较小,产生污染轻微,施工时间短暂,且全部在厂区内完成,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轻微,评价主要对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生产车间,木材经木加工设备处理,生产过程产生木质颗粒物。木材的年用量为150m3/a,木材为烘干料,密度平均值按0.7×103㎏/m3计,则其年用量约为105t/a,项目年用板材1500张,板材尺寸为1.2m*2.4m,平均厚度为1.8cm,板材密度按0.85*103kg/m3,则项目年用板材量66t/a,。类比同类企项目,木加工生产线产尘量为用料量的1%,木加工工序产尘量为1.71t/a。(1)有组织排放项目拟安装中央除尘系统,在生产车间的产尘设备出尘口安装集气罩,将颗粒物统一收集,设置风机将颗粒物集中引入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风机风量L=1000m3/h,年工作2400h,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4t/a,排放速率为0.0064kg/h,排放浓度为6.413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2)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木质颗粒物(10%)产生量为0.171t/a,车间内设有排气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经估算(面源参数长26.5m,宽8m,高4m),本工序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1514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总用水量为300m³/a,厂区自备水井,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45 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m3/d,3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m3/a,经厂区旱厕收集后,附近村民清运肥田。(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使地下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发生了变化,因而限制或妨碍它在各方面的正常使用。车间地面和旱厕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下渗从而引起地下水的污染。在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材下脚料、捕集颗粒物、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五金件以及生活垃圾。1、木材下脚料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年产生量为3t,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2、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五金件产生量约为0.001t/a,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3、捕集颗粒物: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1.5t/a,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4、项目职工人数1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量0.5kg,项目年运行300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表17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序号污染物名称产生环节产生量处置情况1木材下脚料木加工3t/a外卖2捕集颗粒物布袋除尘器1.5t/a3废五金件组装工序0.001t/a4生活垃圾职工生活1.5t/a环卫清理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固废贮存场所地面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各类固废均不露天堆放,不会产生大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木加工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声压级在80-90dB(A)。主要削减噪声的措施有:45 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车间隔声效果较好;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对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减振、降噪;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采用隔音门、隔音窗等,生产时车间靠近门窗关闭;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预测模式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Lpe=10×lg[]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n—噪声源数目。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5lg(r-r0)。2、预测结果和分析预测结果见表18。表18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点位位置时间贡献值标准值达标情况东厂界1m昼间51.760达标南厂界1m昼间52.460达标西厂界1m昼间59.260达标北厂界1m昼间52.160达标李庄村昼间47.760达标45 经过预测,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和敏感点史营村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针对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最大可信事故是指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结合项目的生产工艺,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为指导,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识别。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1)物质风险识别项目为年产7000件木制品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物质主要为木材、五金件,均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风险物质。(2)重大危险源识别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2、源项分析及风险预测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是颗粒物浓度过高、明火管理不当、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引起的火灾及爆炸事故,火灾及爆炸一旦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严重。(1)火灾:木材下料、刨料过程中会产生木质颗粒物,颗粒物浓度过高遇明火引发火灾;项目使用的木材属可燃物品,一旦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至整个车间内。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45 (2)触电:项目用电设备繁多,若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电器安装不规范,缺少接地或接零,或接地接零损坏失效,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会发生触电伤害事故。(3)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本项目对木材加工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长期吸入的颗粒物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4)颗粒物爆炸:车间颗粒物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会引起颗粒物爆炸。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对建筑设施造成毁坏。(5)机械伤害: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机械伤害的常见原因,具体表现为:工作准备不充分,操作方法不当,作业位置不安全,辅助工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等一些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若机器的防护罩损坏或维修后未安装,也容易造成机械伤害。3、风险防范措施(1)将原料、产品分区存放仓库中,要求交通便利、防火、通风、防潮、防霉变,在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质,严禁使用明火,定期检查,排除隐患。(2)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火灾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此类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以及使用撞击产生火花的材料。生产车间、仓库照明电源应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并作防爆处理。(3)厂区操作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Ⅰ级标准要求。并定期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触颗粒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将海绵和面料在仓库内堆垛存放,堆垛下要打好垫基(枕木或石块),堆垛时包应平放,上下层交叉压缝,且应留墙距、顶距,垛与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建议在仓库区设立气象观测百叶箱,每栋库房都要配备温湿度计。保管员应每天查库,测量温湿度,并做好记录。根据天气变化和库内外温湿度差异,应适时采取通风散湿或关闭仓库等措施。一般库内温度应保持在30℃以下,最高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5)生产场地应设置强制排风设备,改善车间空气环境,防范颗粒物爆炸,控制颗粒物,尽可能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量,防止颗粒物达到最低爆炸浓度;控制氧气的含量;控制引燃颗粒物的热源,也可通过洒水提高环境的湿度来进行控制。45 (6)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会给操作者的身心造成危害。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设计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等措施。(7)对有危险的机械设备加装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漏电保护设施设计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4、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5、应急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见表19。表19应急预案表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设立事故应急机构,人员由企业主要领导、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组成2应急救援保障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及设备和器材;事故易发的工作岗位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等。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建立专用的报警和通讯线路,并保持其畅通。4应急环境监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发生事故时,要保证现场的事故处理设施和全厂的应急处理系统能够紧急启动,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启动当地的环境应急监测系统。5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设立必要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的相应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发现事故发生地点和环节,并利用已有的防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6应急培训计划企业要注意日产工作中对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7公众教育和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对周围居民等进行事故防范宣传。6、环境风险分析小结45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厂区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措施,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蔓延。因此,只要厂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六、防护距离分析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浓度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能够达标排放;依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软件计算(面源参数:生产车间长26.5m,宽8m,高4m),项目区域内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②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工厂在正常生产状况下,由无组织排放源散发的有害物质对工厂周围居民健康不致造成危害的最小距离。为防止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绿化或设置其它生产性厂房、仓库,但不宜作为长久居住和办公使用。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根据本项目面源排放结果,确定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作为计算源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见下表20。表20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近五年平均风速(m/s)污染源(t/a)标准浓度限值(mg/m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卫生防护距离(m)ABCD生产车间7000.0211.850.842.50.1710.919.035045 图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图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为50米;根据《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项目规模不属于中型木器厂,不适用中型木器厂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设定,则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为50米。距离项目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东侧120米处的李庄村,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起点生产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138米的李庄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七、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四部委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及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协助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1、环境管理岗位设置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需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岗位,以对厂内的环境问题进行管理和监测。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和特点,设置环保监测岗位。环保岗位由总经理负责,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2、环境监测计划(1)监测目的与任务监测岗位45 的设置,是为了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迅速全面地反映拟建项目的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定期监测项目主要污染源,掌握拟建项目排污状况,为制定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依据。(2)监测人员职责根据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完成预定的监测计划、填写监测记录和编制监测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环境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参加主管部门的技术考核。(3)监测计划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及实际情况,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监测制度和计划见表21。表21监测计划一览表环境要素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生产车间排气筒颗粒物半年一次,每次连续2天。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厂界颗粒物半年一次,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噪声厂界LAeq半年一次,每次一天固废统计各类固废量产生量、贮存状况、处置去向每月统计一次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对因环境保护问题而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隐患的情况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规范性项目建设用地及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环保法律法规。2、相融性45 本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的稳定。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量少;厂区内进行了合理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社会、自然环境具有良好的相融性。3、可控性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职工生活废水、办公生活垃圾、下脚料和设备噪声等,上述污染物如果处置不当,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引发建设单位和周边受影响居民之间的矛盾,产生社会稳定风险。运营期虽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排放,但建设单位针对产生的各类污染,在采取本环评中所述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建议投资方应主动与当地各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取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只要工作到位、疏理有序、相互支持、求同存异,就可以避免社会各种矛盾的发生。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经过社会风险评估,本项目社会风险较低。45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木工工序颗粒物(有组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颗粒物(无组织)加强通风,定期洒水降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1.0mg/m3水污染物生活废水COD经旱厕收集后村民清运堆肥无害化、资源化氨氮SS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五金件收集后外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木材下脚料捕集颗粒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理无害化噪声该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木加工等机械设备及进出的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左右,采用降噪处理后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废气、固废、噪声等达标后排放,以减少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绿化带的绿化措施,建议本项目在绿化工程中要实行“常(绿)与落(针)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把其建成整洁、优美的厂区。45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邹平汇美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是一家以生产、销售木箱和木架为主的企业。现邹平汇美家具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7000件木制品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公司租用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厂房,占地2亩,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2.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结论(1)政策符合性①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中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②“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经分析,该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和《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要求。(2)土地政策符合性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公司租用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厂房,根据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用地证明”,本项目用地符合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证明见附件,规划图见附图5规划图)。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3)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好生街道办事处李庄村;项目北侧为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侧为贾作勇厂房。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2)。3.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45 (2)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3)地表水质量现状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河流为潴泷河,评价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4)地下水质量现状地下水质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生产车间,木材经木加工设备处理,生产过程产生木质颗粒物。木材的年用量为150m3/a,木材为烘干料,密度平均值按0.7×103㎏/m3计,则其年用量约为105t/a,项目年用板材1500张,板材尺寸为1.2m*2.4m,平均厚度为1.8cm,板材密度按0.85*103kg/m3,则项目年用板材量66t/a,。类比同类企项目,木加工生产线产尘量为用料量的1%,木加工工序产尘量为1.71t/a。项目拟安装中央除尘系统,在生产车间的产尘设备出尘口安装集气罩,将颗粒物统一收集,设置风机将颗粒物集中引入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计,风机风量L=1000m3/h,年工作2400h,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4t/a,排放速率为0.0064kg/h,排放浓度为6.413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集气罩未收集的木质颗粒物(10%)产生量为0.171t/a,车间内设有排气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经估算(面源参数长26.5m,宽8m,高4m),本工序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1514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总用水量为300m³/a,厂区自备水井,主要为职工的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m3/d,3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m3/a,45 经厂区旱厕收集后,附近村民清运肥田。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使地下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发生了变化,因而限制或妨碍它在各方面的正常使用。车间地面和旱厕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下渗从而引起地下水的污染。在严格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材下脚料、捕集颗粒物、组装过程产生的废五金件以及生活垃圾。木材下脚料、组装过程产生的废五金件、捕集颗粒物经企业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在采取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引起的噪声衰减量,本项目产生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噪声衰减到厂界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5)防护距离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事故的影响范围在厂区经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后,可有效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下的影响程度。(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保问题、资源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增强。拟建项目采用环保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实际需要,也具有良好的社会及环境效益。(8)总量控制指标分析结论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SO2、NOx。45 该项目运营后不产生总量控制内的SO2、NOx废气污染物,废水不外排,因此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9)环保“三同时”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验收是严格控制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措施。按照环保部新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项目应在正常生产初期进行“三同时”验收,具体实施措施为: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三同时”验收清单见表22:表22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处理对象环保治理设施投资金额(万元)验收指标验收标准废气颗粒物(有组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520mg/m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加强管理车间通风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肥田/不外排/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震设施等0.2昼间≤60dB(A)夜间≤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固废废五金件外售0.3不外排捕集颗粒物木材下脚料45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绿化///合计环保投资2万元5、综合结论: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二、建议1、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控制污染产生的监管程序,使公司每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和管理;2、通过定期环境知识培训,自觉提高员工环境素质,维护公司合法守法生产和排污形象;3、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修监督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的档案,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环保设施的现象发生;4、尽可能在运输道路两侧进行种植树木。45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章经办人:45 年月日45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5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l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l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l—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5 45 4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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