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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9
《唐山市丰南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2.唐山市丰南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实施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等级标准评估方式评估结果ABC职业道德10%爱岗敬业1.5%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讲奉献,不记个人得失(0.5分)较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较勤奋。(0.3分)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讽刺挖苦学困生行为,不喜欢教师工作(0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热爱教师工作:工作塌实,有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0.5分)比较热爱教师工作,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指标。(0.3分)热爱学生:学困生转化有计划、有过程记录,尊重学生人格尊严。(0.5分)学困生转化有计划,不讽刺挖苦
2、学生。(0.3分)热爱学生2%关心爱护学生,注重研究、分析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0.5分)关心爱护学生,能够研究、分析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0.3)不能加强自身修养,不关心爱护学生,有讽刺挖苦和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0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透露未成年人的隐私,不按成绩排座位。(0.5分)基本能做到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透露未成年人的隐私,不按成绩排座位。(0.3分)加强自身修养,细心体察学生的情感,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耐心教导学生。(0.5分)加强自身
3、修养,能体察学生的情感,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耐心教导学生,效果一般。(0.3分)学生评教中无问题。(0.5分)学生评教中存在个别问题。(0.3分)学生评教问题严重。(0分)查评教资料团结协作1.5%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工作服从分配。(0.5分)基本能做到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工作服从分配。(0.3分)不能处理和善于协调教师之间的关系,取得大家的支持,形成教育合力。(0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正确处理和善于协调教师之间的关系,取得大家的支持,形成教育合力。(0.5分)基本能处理和善于协调教师之间的关系,取得大家的支持,形成教育
4、合力。(0.3分)不仅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还要关心学生是否学好其他学科。(0.5分)只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不关心学生是否学好其他学科。(0.3分)既不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也不关心学生是否学好其他学科(0分)职业道德10%尊重家长2%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的要求和学生在校的表现,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0.5分)能与家长保持一定联系,能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的要求和学生在校的表现,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0.3分)不能与家长保持一定联系,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0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班主任对本班学生
5、每学期至少家访一次以上;科任教师家访(或在校与家长交流)每学期不少于所教学生的20%。(0.5分)班主任对本班学生不能做到普访,每学期家访所教学生50%以上;科任教师家访(或在校与家长交流)每学期不足所教学生的20%,且多于10%。(0.3分)班主任对本班学生不能做到普访,每学期家访所教学生50%以下;科任教师家访(或在校与家长交流)每学期不足所教学生的10%。(0分)查看资料认真组织、参与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0.5分)能够组织、参与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效果一般。(0.3分)不能够组织、参与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0
6、分)查看资料家长评教中均无问题。(0.5分)家长评教中存在个别问题。(0.3分)家长评教问题严重。(0分)查看资料廉洁从教1.5%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推销复习资料及学生用品等。(0.5分)存在有偿家教、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及乱收费等行为。(0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接受学生家长送礼、宴请,不利用职权求家长办私事。(0.5分)有心理问题倾向;有违规行为。(0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不从事第二职业。(0.5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为人师表1.5%遵纪守法,诚恳守信:与教师之间人际关系
7、良好,不传播小道消息,不造谣滋事,法律意识强。(0.5分)基本能处理好教师之间关系,有法律意识,不造谣、传谣、滋事。(0.3分)学生访谈教师访谈具有健康的心态,乐于奉献:自身修养良好,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0.5分)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能关心集体。(0.3分)把德育渗透在教学之中,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0.5分)有德育渗透的意识,课堂教学体现重点难点(0.3分)加分所任班级获乡镇(国办学校)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其班主任按乡镇(国办学校)级以上不超3分;相关任课教师加分减半。所任班级中有获得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学生,其班
8、主任按区级以上加分不超2分;相关任课教师加分减半。教师个人所获综合荣誉奖(不含年终政府嘉奖、三等功、二等功),在加分时以荣誉证书为依据,按乡镇(国办学校)级以上加分标准不超5分。教师个人所获同级主管部门单项奖励,在加分时以奖励证书为依据,按乡镇(国办学校)级以上加分不超4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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