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ID:12471877

大小:2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7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_第1页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_第2页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_第3页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_第4页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韩长赋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

2、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水域内设立和管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第五条 农业部组织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产种质资源

3、保护区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投入。  第六条 对破坏、侵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举报。接到举报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第二章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  第七条 下列区域应当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一)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物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二)我国特有或者地方特有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三)重要水产养殖对象的原种、

4、苗种的主要天然生长繁育区域;  (四)其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第八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资源状况、自然环境及保护需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可以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设立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评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应当由渔业、环保、水利、交通、海洋、生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 设立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本级人民政

5、府同意后,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公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名称、位置、范围和主要保护对象等内容。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农业部批准设立,并公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名称、位置、范围和主要保护对象等内容。  农业部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第十一条 拟

6、设立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跨行政区域或者管辖水域的,由相关区域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共同申报或者由其共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申报,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十二条 申报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主要包括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保护价值、区域范围、管理机构、管理基础等;  (二)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保护物种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保护区管理条件和综合评价等;  (三)保护区规划方案,包括规划目标、规划内容(含核心区和实验区划分情况)等;  (四)保护区大比例尺地图等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三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

7、下列方式命名:  (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保护对象名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保护对象名称+“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三)具有多种重要保护对象或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四)主要保护物种属于地方或水域特有种类的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特有鱼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