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457559
大小:285.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7-17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拟建中的阜阳市中国XXXX国际服装城依托中国XX国际服装城,拟建成为皖西北地区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商务及功能最优的现代化、国际化服装专业市场,建设规模占地约128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经过1--2年的开发建设,能达到正常运营期的中国XX.XX国际服装城将吸纳全国和世界各地的经销商、代理商企业物流总部等500—1000家,预计年交易额实现68亿元人民币,每年实现税收8000—10000万元人民币,每年实现利润1.68亿元人民币,实现就业和创业人员约2万以上。·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
2、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关于故
3、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3.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
4、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4.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
5、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5.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济增长: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十一五”期市GDP年均增长12%以上(现14%以上),2010年达到650亿元
6、以上,人均GDP力争1000美元;财政收入达到8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销售达到550亿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长20%,五年累计1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销售额260亿元,年均增长20%,外贸进口总额2.5亿美元,年均增长15%;五年累计招商引资突破500亿元,力争达到600亿元拟建中的阜阳市中国XXXX国际服装城依托中国XX国际服装城,拟建成为皖西北地区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商务及功能最优的现代化、国际化服装专业市场,建设规模占地约128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经过1--2年的开发建设,能达到正常运营期的中国XX.XX国际服装城将吸纳全国和世界各地的经销商、
7、代理商企业物流总部等500—1000家,预计年交易额实现68亿元人民币,每年实现税收8000—10000万元人民币,每年实现利润1.68亿元人民币,实现就业和创业人员约2万以上。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6.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