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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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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公司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国家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年金计划。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
2、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本计划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发展的原则。即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员工养老待遇,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公司发展。(二)效率的原则。即资金分配的原则,根据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来分配公司缴费的资金,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充分体现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三)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本年金方案由本公司与职工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四)安全和收益相结合的原则
3、。本年金方案通过后形成的年金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应本着合规、稳健、安全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政策法规关于投资运营范围的规定进行管理。(五)调整的原则。即企业年金总体发展与公司经济状况、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公司经济状况的变化可以适时调整缴费水平。第二章实施的基本条件和范围第三条我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二)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四条我公司2009年底-20-所有正式在职且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
4、本养老统筹的员工均可依法加入本企业年金计划。新入公司大学毕业生从次年起加入本企业年金计划。第一章企业年金的缴费第五条本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模式,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的公司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由公司在缴费时代扣代缴。第六条本企业年金基金建立公司公共账户,公司缴费总额的10%缴入公司公共账户,公司公共账户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决定。公司公共账户的用途如下:(一)归集公司供款未归属部分;(二)特殊贡献职工的奖励;(三)统一分配的尾数处理;(四)企业年金计划实施中新增员工的公司供
5、款部分;(五)公司给员工的年金缴费;(六)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第七条我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计算方法采用年金系数法公司缴费总额=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公司缴费总额按以下比例用于员工分配该员工分配金额=公司缴费总额×90%×该员工职级系数÷公司所有员工的职级系数之和员工职级系数表职级系数公司领导正职5.0公司领导副职4.5总经理助理级3.5公司中层领导正职3.0-20-公司中层领导副职(教授级高工、主任医师)2.5正科(高级职称、高级技师)2.0副科(中级职称、技师)1.5其他员工1.0具体某一
6、员工的层级系数如遇重叠,采取就高原则。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员工个人缴费为公司缴费的四分之一,由公司从员工税后工资中代为扣缴。第一章企业年金的权益归属、待遇计发与支付第九条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全额归属个人;为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对于公司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员工个人:(一)正常情况下,公司缴费部分的本金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比例归属个人:服务期限归属比例5年(含5年)以下0满5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50%10年以上100%(二)特殊情况下的归属方法:1、
7、员工正常退休,公司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100%归属个人;2、员工退休前死亡,公司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100%归属员工指定的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3、因组织调动离开公司,公司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100%归属个人;4、对于因被开除或除名、违法犯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本公司的职工,其企业年金账户中公司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划入公司公共账户。第十条企业年金的计发、支付条件、支付方式:-20-(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或分次领
8、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二)出境定居员工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员工在退休前去世,其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第十一条对于领取年金条件为前款第(一)、(二)条的,受益人为员工本人;对于领取条件为前款第(三)条的,或者是第(一)、(二)条所列员工在采取分期领取方式开始领取后身故、其年金账户中还有未领取的余额的,由该员工的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未指定受益人的,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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