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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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13〕47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司法局: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制定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3】1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2013年2月19日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2、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是指依法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委托人)的委托,提供执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行为。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4—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应遵循

3、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自愿有偿、费用与服务相适应的原则。第六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根据法律服务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七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解答法律咨询;(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三)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四)接受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五)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六)接受委托,代理仲裁案件;(七)接受委托,代理行政复议案件。第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参加调解;(三)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

4、务。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十条制定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可以通过论证会、座谈会、书面或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第十一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约定。第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第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协议或者在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协议中载明收

5、费条款。收费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四条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4—(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十五条禁止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六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应

6、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代理符合风险代理规定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金额的30%。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十八条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应在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采取预收方式的,据实结算;采取包干方式的,按不超过基层法律服务费20%的比例收取。第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取。基层法律服务

7、工作者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第二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委托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减收基层法律服务费。第二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时,应当提供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不予支付。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基层法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8、第二十三条—4—市、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第二十四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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