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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9
《事项名称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及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事项名称: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一、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办理条件及资料:(一)办理条件: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确需在城市道路(含桥梁)上行驶;2、应提供车辆的吨位、型号、牌照和数量等相关材料;3、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4、应有车辆行驶的时间及线路计划;5、挖土机、推土机等履带车直接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不予许可。(二)提交资料:1、书面申请;2、履带车采用平板拖车拖运的路线及上、下点压路的临时应急措施;3、超限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
2、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4、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5、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6、车辆行驶证及已取得的公路部门签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7、其他有关材料。三、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局审批中心窗口受理(即时)机动中队联合交警部门现场勘察,检查内容,分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0.5日内)局审批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审批股长)决定或请示局长决定(0.5日内)。四、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标准:无六、投诉监督:县城管执法局 5
3、522325 县政务中心 553506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含桥梁)上行驶审批流程图城管执法局窗口申请材料申请人发放不予许可告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发放许可证件符合条件要求不符合条件要求决定不予许可决定许可城管执法局窗口0.5日内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更正或补齐材料后符合要求符合条件的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审批意见机动中队审查0.5日内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受理申请人形式审查即时不属本局职权或不需行政许可事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告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不予受理事项名称:依
4、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一、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二、办理条件及资料:(一)办理条件:1、确因管线、杆线建设需要;2、应提供专项规划文书及建设施工方案(图纸);3、应提供上占下埋的管理维护措施。(二)提交资料:1、书面申请(注明上占下埋的理由、地点、形式、数量及规模等);2、各管线专业单位架设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年度计划及单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3、其他单位和个人立杆架线的施工方案;4、其他有关材料。三、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局审批中心窗口受理(0.5日内)机动中队现场勘察,审查内容,分管领导签
5、署初审意见(2日内)局审批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审批股长)决定或请示局长决定(0.5日内)。四、办结时限: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标准:湘价费〔2010〕186号。城市道路占用费:建设项目0.07元/m2·天;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破损面积实时造价的150%。六、投诉监督:县城管执法局 5522325 县政务中心 553506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流程图城管执法局窗口申请材料申请人发放不予许可告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发放许可证件符合条件要求不符合条件要求决定不予许可决定许可城管执法局
6、窗口0.5日内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更正或补齐材料后符合要求符合条件的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审批意见机动中队审查2日内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受理申请人形式审查0.5日内不属本局职权或不需行政许可事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告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不予受理事项名称: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一、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二、办理条件及资料:(一)办理条件:1、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应提供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和占压保护或修复
7、承诺书;2、非建设特殊需要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应提供占用实施方案;3、城市道路有碍通行安全的占用活动和占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的活动不予许可。(二)提交资料:1、书面申请(注明占用的原因、形式、地点、位置、面积及期限等);2、建设项目的红线图及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方案图;4、其他特殊需要占道的实施方案;5、其他有关资料。三、办理程序:申请人书面申请局审批中心窗口受理(0.5日内)机动中队现场勘察,审查内容,分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1日内)局审批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审批股长)决定或请示局长决定(0.5日内)。四
8、、办结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标准:湘价费〔2010〕186号。城市道路占用费:建设项目0.07元/m2·天;其它项目0.3元/m2·天。六、投诉监督:县城管执法局 5522325 县政务中心 5535062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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