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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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摘要:我国人民陪审员制从起源、发展到今天迈出了很大的步伐。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第一部单行法律。但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笔者就以上问题浅谈自己的观点,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几点思考。关键词:陪审制;现实意义;改革;完善引言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由于诉讼文化及诉讼制度的差异,目前从全世界范围来看,陪审员制度可分为英美法

2、系的陪审团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两大类型。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质上属于参审制,是指由依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一起审判案件的司法制度。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现实意义(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起源陪审制度最早出现在近代的清末。在清末沈家本编订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陪审理念得到体现。虽然该法对陪审制度规定得较为详细,但该法最终因重重阻力而并未正式颁行。2.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时代规定陪

3、审制度开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把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工作的做法规定为宪法原则。1982年宪法取消了人民陪审员制度。随后,在1983年的人民法院组织法、1989年行政诉讼法和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做出这样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这时候,人民陪审员制度由一项宪法原则降格为一般的诉讼制度,且这一制度在个案审判实务中是否遵照或使用,完全由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自行

4、决定。2005年5月1日起《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实意义在当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健全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能够以其特有的方式和程序体现司法的民主与公正、树立人民对司法的信心。笔者认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虽然世界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但

5、是其都被认为是公民参与审判活动的一种有效方式,是在司法决策过程中防止法官独断专行的有效措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由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是其基本特征。在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一直是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形式。人民陪审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他们来自社会各界,可以更广泛的代表人民的意志。2.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措施。司法公正的要旨在于:在每个具体案件中适用程序是否

6、公正,以及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做出的裁定是否公正。公民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审判活动对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陪审员的社会职业和生活经历各不相同,他们参与审判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案情;另一方面,陪审员参与审判还可以促进法官的办案责任心,促进判案的公平、公正性。3.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加强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我国审判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主要是由公开审判来保障的。除了必须保密的案件或情节之外,司法活动应该公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提高司法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可以更好地贯彻公开审判的原则思想。一方面,陪

7、审员是来自各行各业的公民,他们参与审判活动本身就扩大了司法决策的知情范围;另一方面,陪审员的参与也增加了广大公民了解司法决策活动的渠道。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缺陷(一)立法方面的缺陷1.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现行宪法中未作规定。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内容应当是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而作为司法民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其地位和重要作用而言,都应当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前

8、三部宪法都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了规定,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语言表述有所不同。现行的1982年宪法却未规定人民陪审制度。2.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范围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现象。《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审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且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但《决定》的这些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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