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

ID:12309954

大小:18.14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16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_第1页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_第2页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_第3页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_第4页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司法考试重点提示及命题解析   概述 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征及渊源(广义的刑诉法组成部分)  2、专门机关  (1)公安机关①组织体系:国务院设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地区设公安处,自治州、省(自治区)辖市设公安局;县、自治县、县级市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②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共6种。  (2)人民检察院①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自治  3、诉讼参与人  (1)诉讼参与人和当事

2、人的范围  (2)当事人的共有诉讼权利:有权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有权申请回避;有权进行控告;有权参加法庭审判;有权提出申诉。注意不含上诉权。  (3)被害人的广义、狭义概念和诉讼权利,注意没有起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撤诉权和上诉权。  (4)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定代理人的范围、职责和诉讼权利;证人和鉴定人的条件  基本原则 1、刑诉法第3、4、89、90、225条确定的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内容、范围和行使主体  2、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法定内容和基本含义  3、

3、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法定内容(刑诉法第9条)毕业论文  4、审判公开原则的含义、贯彻的标志的具体内容、四种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5、保障诉讼权利原则的法定内容(刑诉法第16条)  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一定要明确掌握“何种法定情形下必须由哪个机关用法定的何种方式通过决定、裁定、判决中的何种途径表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管辖 1、立案管辖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是指①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

4、案侦查的案件;②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③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④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4类53种。①贪污贿赂案件,包括刑法分则第8章规定的12种案件;②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34种案件。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共7种,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员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④国家工作人员

5、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其程序要求是:下级检察院须层报至省级检察院,每级检察院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省级检察院应在收到提请书后10日内作出决定。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4种;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8种;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书面决定不

6、予追究的案件。  2、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刑诉法第19条至第23条规定四级法院各自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特别注意下级法院不能审理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地区管辖的两个原则,刑诉法第24条、第25条,搞清楚犯罪地的含义,注意先确定级别管辖,后确定地区管辖;先适用第24条,后适用第25条。  (3)两种指定管辖各自适用的条件。  (4)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几种特殊案件审判管辖的内容。  回避 1、回避的六种适用人员的具体范围;  2、回避的三种理由的具体内容;  3、回避的种类,特别

7、注意申请回避人员范围;  4、回避的决定,特别注意不同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回避的决定主体,法庭上没有法定理由的回避申请的决定程序,只有侦查人员在决定回避前不停止侦查。  辩护与代理 1、自行辩护 存在时间最长,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基本形式;自行辩护时仍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地位。代写论文  2、委托辩护  (1)委托人的范围;  (2)辩护人的范围,可以充当辩护人的三种人和不得担任辩护人的二种人的具体范围和特例;  (3)辩护人的人数;  (4)委托辩护下辩护人参加

8、辩护的开始时间;  (5)检、法的告知义务。  3、指定辩护  (1)只发生在审理阶段,是法院的义务;  (2)也存在于自诉程序和二审程序;  (3)分为可以指定和应当指定两种,各有两个必备条件;  (4)只能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5)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后开始进行指定;  (6)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被告人有权第二次拒绝辩护。  4、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1)注意辩护律师和一般辩护人在享有辩护权利上的不同;  (2)重点掌握阅卷权、会见权、调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