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美教[2011]1号 天津美术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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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美术学院文件津美教[2011]1号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管理规定的若干解释为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的质量,现就相关管理规定解释如下。一、基本概念1、我院对学生本科毕业阶段所做的论文定义为毕业论文,其论文写作纳入教学计划,综合成绩合格(达60分),方允许毕业。2、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答辩,答辩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且其他条件合格的可以以毕业论文申请学士学位。(具体条件见《天津美术学院学士学位实施办法》)3、因我院以“毕业论文”及毕业创作(设计)申请学士学位,所以各教学单位在今后的相关规定文件表述中应

2、避免出现“学士学位论文”及相关内容。4、非史论专业的毕业创作(设计)同样纳入教学计划,综合成绩合格(达60分),方允许毕业。-5-1、因我院毕业生毕业作品展非优秀毕业作品展,故所有毕业生毕业作品均可以参加毕业展览,与其能否获得学位无直接关系。2、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综合成绩不及格者,须重修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后方可毕业,能否申请学位须遵循《天津美术学院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二、相关操作(一)非史论类专业1、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指导教师须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讲师及以上教师或相应职称人员担任。毕业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明确为1人,每位

3、教师每学年指导毕业论文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避免多名教师指导多名学生等导师不明的情况出现。毕业创作(设计)指导教师可采用导师组形式,但要在毕业创作(设计)指导记录中明确注明每名指导教师的分工。2、毕业论文a.毕业论文提倡采取专题报告、创作(设计)心得、案例分析报告等文体,且围绕毕业创作(设计)作品的内容展开,不少于3000字。(格式见样例)b.凡毕业论文为创作(设计)心得的,论文题目确定时间可延至毕业创作(设计)中期。-5-a.学生及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并完成不少于3次的指导记录,指导方式可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建议指导教师根据每次指导的情况(包括出席情况、学生态度、

4、论文完成情况)给以评分,再根据论文成稿情况最终形成指导教师评分,各教学单位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关细则。b.原则上非史论专业的毕业论文可省略评阅人评阅这一环节,毕业论文课程的综合成绩(登录上网)就是指导教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低于70分的,学生可申请重新评阅,由教务处指定评阅人评阅,毕业论文课程的综合成绩(登录上网)为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的平均值。c.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允许进行答辩,答辩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2、毕业创作(设计)a.学生及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创作(设计)指导记录表,并完成不少于3次的指导记录,指导方式可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建议指

5、导教师根据每次指导的情况(包括出席情况、学生态度、论文完成情况)给以评分,再根据毕业创作(设计)成稿情况最终形成指导教师评分,各教学单位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关细则。b.毕业创作(设计)的综合成绩为指导教师评分、指导教师组评分(会看评分)、专家组评分(展览专家评分,以此为准进行毕业展评奖)的三者加权平均值,且作为课程成绩登录上网。-5-a.毕业创作(设计)的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b.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应使用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毕业创作(设计)指导记录,若个别单位希望使用本单位特殊的指导记录,须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记录表格,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二)史论类专业1

6、、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要求同非史论专业。2、毕业论文写作应严格按照学术论文写作要求,不少于5000字。(格式见样例)3、学生及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并完成不少于5次的指导记录,指导方式可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建议指导教师根据每次指导的情况(包括出席情况、学生态度、论文完成情况)给以评分,再根据论文成稿情况最终形成指导教师评分,教学单位须制定相关细则。4、不能省略评阅人评阅环节。5、毕业论文课程的综合成绩(登录上网)为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人评分的加权平均值。6、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允许进行答辩,答辩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三、特别注意-5-1、凡毕业论

7、文、毕业创作(设计)发现抄袭或他人代为完成的情况,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一律以0分计算,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已获得学位的将取消其学位。2、各教学单位须根据本解释内容制定有关细则,细则应包含指导次数、评分方式、综合成绩计算等内容,并将有关毕业、授学位环节有关的文件即时公示于所有学生。天津美术学院教务处20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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