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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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兴林局字[2008]1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林业局、国有林管理分局,林管局驻各局监督办: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林木采伐管理,提高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和审核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实际情况,林管局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林管局对伐区调查设计资料审核和现地核实认证问题自2008年开始,林管局将分两个阶段对各林业局调查设计进行集中审核。第一阶段为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

2、日,第二阶段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各林业局和林管局驻各局监督办(国有林管理分局)按相关要求检查合格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将设计资料、检查报告和文件上报林管局。林管局将按提报顺序组织人员对调查设计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上年核查情况,区分不同林业局,实行免检、抽查和核查,实行核查的林业局按采伐类型分层抽取2%进行现地核实认证。二、林管局组织编制的新的三类调查设计软件与本细则一起同时在全林区执行,各局在提报调查设计资料时要同时提报相关电子文档和调查设计库文件。由于软件对计算机硬件要求较高,要求各单位抓紧落实设备更新工作,确保软件系统能够顺利投入使用。三

3、、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各局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林管局反映,以便及时修订完善。四、本实施细则由林管局资源处负责解释。附件: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结合林区经过五十多年开发建设,森林资源结构和林分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实际情况,为满足林业健康发展和生产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采伐更新调查设计是林业企业采伐

4、更新的法定性技术文件,是具体生产作业的依据。它包括主伐调查设计,抚育伐调查设计,其它采伐调查设计,更新采伐、低产(效)林改造(包括火烧迹地清理)调查设计和更新造林调查设计。    第三条 采伐更新调查设计应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本着“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注重效率,分类经营。”的原则。第四条 调查设计单位必须获取自治区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丁级以上资质的调查设计证书方可承揽调查设计业务。第二章 调查前准备第五条 为了提高调查员素质,林业局每年要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第六条 根据

5、林业局下达的森林调查计划,搜集过往森林经营资料包括林相图、森林资源变化图、森林经营方案及小班调查簿等。第七条 准备必要的测绘仪器、用品、备品和生活物资。第八条 根据已掌握的森林资源分布、路网布局和生产计划情况会同资源、生产、营林等部门研究调查预案。第九条 踏查   1、以林班为单位,详细了解森林资源情况,初步确定区划原则。   2、目测天然更新情况、林分蓄积量、出材量、郁闭度、林龄、土壤、植被等各项林地况因子,初步确定采伐更新方式和集材方式。   3、初步确定运材线路的走向、装车场的位置,并作出比较方案。   4、在林相图素图上绘制踏查草图。第三章 外业标志第

6、十条 测点桩标准    测点标桩小头直径不小于3厘米,高出地面50厘米以上,并砍出书写面,书写顺序从0点开始,用铅油或油性号笔书写。第十一条 小班桩设在小班线起止点和明显的转折点,小班桩高1.3米,小头直径8至12厘米并剥皮,砍出流水冒并书写标面,书写面面对小班内;无立木时埋设标桩。第十二条 简易路设起止点桩,装车场设对角标桩并砍设边界线,集材主道设起止点桩,标准地标桩规格与小班桩规格相同。  第十三条 小班线(伐区外围线)与二类调查标志重叠可不另作标志。第十四条 作业小班线标志。沿线、边线应砍三面号(单面号对小班,对面号表示小班边线),两个小班中间线应砍四面

7、号,号高1.5米,间距15至25米,号砍至木质部,号长20厘米。对灌丛或幼树较密地段应适当伐开以通视为宜。第十五条 简易路标志 测量中线应砍两点号,号高以下号为标准不低于1.5米,间距15至25米,号砍至木质部,号点长10厘米以上,并在起点桩上书写路的长度。必要时,应设里程桩。里程桩要高出地面30厘米,并砍出书写面;直线50米、曲线每10米设置1个点桩,书写从0+000开始,用铅油书写。第十六条 集材主、支道标志 主道起止点、支道起点应设标志,主道中线砍3点号,面向起点;支道边线砍2点号,面向主道。号规格同简易路标志设置。第十七条 采伐木标号    主伐的皆伐

8、伐区对周界木和保留木进行标号,主伐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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