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

ID:1223447

大小:88.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7-11-08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_第1页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_第2页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_第3页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_第4页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http://www.eblcu.cn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北语12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阶段导学一、本阶段学习内容概述本课程第四阶段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法学基本知识”、“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本阶段课程内容。本阶段的内容有:第七章学好法学基础理论第八章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二、重难点讲解第七章学好法学基础理论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法的概念与作用,法的规范与法律关系,了解我国法律的本质;熟悉我国法的渊源及法律体系,法律运行的基本内容。第一节法学基本知识一、法的概念、特征与本质  (一)法的概念: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

2、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一般来说,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纪律规范和法律规范。  (二)法的特征与本质: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或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纪律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规范体系。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

3、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二、领会法的作用  (一)社会作用:是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方面:法通过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来维护统治秩序。统治阶级可以通过规定一些反映被统治阶级利益的条款,以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违法犯罪即危害统治秩序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上北语网院进世界学堂Page1of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http:

4、//www.eblcu.cn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一方面满足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共利益。  (二)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个别指引和规范指引。  2、评价作用。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价、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3、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  4、教育作用。包括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法律制裁后发生的教育作用,也包括通过人们的合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产生的示范作用。  5、制裁作用。法律又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三、法律规范的

5、含义和种类  (一)概念: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设定了人们行为的范围和程度,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1、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同。法律规范是法的文体,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法律条文是法律内容的文字表达。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2、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文件不同。3、法律规范与非规范性条文不同。(二)种类:  1、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主体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形式。  义务性规范:

6、主体应当或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形式。禁止性规范:主体不得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形式。带有禁止、不准、不得、制止、不允许等字样。2、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要求主体必须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都属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法律允许主体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确定法律关系的情形。授权性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四、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  (一)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

7、系。3、法律关系反映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构成: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三类:自然人、各类机构和组织、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分为三种: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上北语网院进世界学堂Page1of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http://www.eblcu.cn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法律主体为满足自己的利益或社会利益而采取的为法律所保障的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的约束手段。五、法律事实  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

8、律关系产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