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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5
《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201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2011)起草人:张利俊、蒋玉川、崔拥鹏、李春亮、朱启林、诸葛顺金、李运北、王洪涛、乔渊、刘可心、刘松柏、王宝民、俞海勇、杨磊、安同富、张贺。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于本文件。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6566建筑材料放射
2、性核素限量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T12573水泥取样方法GB/T19587气体吸附BET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8736-2002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GB/T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C/T420水泥原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JC/T681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硅灰silicafume在冶炼硅铁合金或工业硅时,通过烟道排出的粉尘,经收集得到的以无定形二氧化硅为主要成分的粉体材料。3.2硅灰浆silicafumeslurry以
3、水为载体的含有一定数量硅灰的匀质性浆料。4分类和标记4.1分类硅灰按其使用时的状态,可分为硅灰(代号SF)和硅灰浆(代号SF-S)。4.2产品标记产品标记由分类代号和标准号组成。示例:硅灰浆,标记为:SF-SGB/T27690-20115要求硅灰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项目指标固含量(液料)按生产控制值的±2%总碱量≤1.5%SiO2含量≥85.0%氯含量≤0.1%含水率(粉体)≤3.0%烧失量≤4.0%需水量比≤125%比表面积(BET法)≥15m2/g活性指数(7d快速法)≥105%放射性Ita≤1.0和Ir≤1.0抑制碱骨料反应性14d膨胀率降低值≥35%抗氯离子渗透性28d
4、电通量之比≤40%注1:硅灰浆折算为固体含量按此表进行检验。注2:抑制碱骨料反应性和抗氯离子渗透性为选择性试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协定决定。6试验方法6.1SiO2含量按GB/T18736-2002附录A进行。6.2氯含量按JC/T420进行。6.3含水率、烧失量、总碱量按GB/T176进行。6.4固含量按附录A进行。6.5需水量比按GB/T18736-2002附录C进行。6.6比表面积按GB/T19587进行6.7活性指数按附录B进行6.8放射性按GB6566进行。6.9抑制碱骨料反应性按附录C进行。6.10抗氯离子渗透性按照GB/T50082-2009第7章进行,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用受检
5、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电通量之比表示。混凝土配合比用材料应符合GB8076-2008的规定。基准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用量为400kg/m3±5kg/m3,砂率为36%~40%,坝落度控制在80mm±10mm;受检混凝土中掺入硅灰10%(占胶凝材料总量比例),并采用符合GB8076-2008标准中标准型高效减水剂要求的奈系减水剂调整受检混凝土坍落度,减水剂的减水率要求大于18%.注:硅灰浆制样方法参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7检验规则7.1批号、取样和留样取样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5kg,硅灰试样应分为两等份,一份供产品出
6、厂检验用,另一份密封保存6个月,以备复验或仲栽时用。7.2检验7.2.1出厂检验每一批号硅灰出厂检验项目包括SiO2含量、含水率(固含量)、需水量比、烧失量。7.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5章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a)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新产品性能时;b)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7.3判定规则7.3.1出厂检验SiO2含量、含水率(固含量)、需水量比和烧
7、失量的检验结果均应符合第5章的要求,若有一项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品,不能出厂。7.3.2型式检验产品所检验的项目均符合第章规定的,判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7.4复验在产品贮存期内,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可进行复验。复验可以用同一编号封存样品进行。如果使用方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生产厂应在接到用户通知7日内会同户共同取样,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生产厂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用户可会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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