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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5
《锡林郭勒地区电网调度规程(讲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行业有关标准以及锡林郭勒地区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它是锡林郭勒地区电网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管理的基本规程。锡林郭勒地区电网是内蒙古电网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本地区的发电厂、变电站、电力线路和用户组成。电能的生产、输送、使用是同时完成的,因此,电网中的发电、供电、用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以保障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锡林郭勒地区电力调度所(简称地调)是
2、锡林郭勒地区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运行管理的职能机构,代表锡林郭勒电业局在电网运行中行使指挥权。地调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县级调度,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必须严格服从上级的调度。凡是参加电网统一调度的发、供电单位及所属的县级调度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上述各单位颁布的专业规程和现场规程、规定、制度、条例等,均应与本规程相符,否则,应根据本规程的原则予以修改。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锡林郭勒电业局:分管生产副局长、总工、副总;生产
3、部正副部长、专工;安监部正副部长、专工;调度所正副主任、二级工程师、各班组成员;各供电单位局长(主任)、县调调度所主任、114二级工程师、县调调度值班员、变电站站长及值班员、生产技术人员等。发电单位:分管生产领导、运行部长、值长、电气班长及电气值班人员。用户:参加电网统一调度的双电源用户和大用户的生产负责人、电力调度员、变电站站长和值班员。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与调度业务有联系的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以及有关人员,也应了解本规程或本规程的有关部分。本规程的批准权属锡林郭勒电业局,解释权属地调,各单位在执行中对本规程
4、有意见和要求,应及时报地调,由地调负责汇总修改,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114第一章调度管理第一节调度管理的任务1.1.1电网调度管理一般包括调度运行管理、调度计划管理(含设备检修管理)、电力市场运作、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电力通讯管理、调度系统人员培训管理等。1.1.2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任务是领导地区电力系统运行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保证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1.2.1充分发挥电网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有计划地供应系统负荷需要;1.1.2.2使整个电网安全运行和连续供电;1.1.2.3使
5、电网内各处供电质量(频率、电压、谐波分量)符合规定的标准;1.1.2.4根据电网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燃料和水力资源,使整个电网在最经济方式下运行;1.1.2.5按照有关合同或者协议,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护发电、供电、用电等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1.1.3调度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工作:1.1.3.1组织编制和执行电网的调度计划(年、月、日运行方式);1.1.3.2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管理;1.1.3.3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进度表,批准其按计划进行检修;1141.1.3.4指挥网间联络
6、线的潮流、电力系统的频率调整和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压调整;1.1.3.5指挥电网的事故处理,分析电网事故,制订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1.1.3.6参加拟订供电量计划及电网联络线的送受电量计划、各种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改进电网经济运行的措施;1.1.3.7参加编制电力分配计划,监督发供电计划执行情况;1.1.3.8负责本调度机构管辖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以及电网调度自动化的运行管理;负责对下级调度机构管辖的上述设备、装置配置和运行进行技术指导;1.1.3.9对电网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设计提出意见并参加审核工作
7、;组织远动自动化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规划的编制工作;1.1.3.10负责指挥电网的经济运行;1.1.3.11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1.1.3.12负责网内发电企业并入电网的调度协议签定工作及其他有关调度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1.1.3.13依据有关原则,负责拟定地区系统事故限电顺序,编制低频、低压减载方案。第二节调度管理的组织形式1.2.1锡林郭勒地区电网是内蒙古电网的一部分,在调度运行上服从自治区级电网调度的统一调度。1141.2.2内蒙古电网调度机构采用三级制。调通中心为自
8、治区级电网调度机构;地调为自治区所辖盟市级调度机构;县(旗)调为县(旗)级调度机构。1.2.3锡林郭勒地区电力调度所设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专业班组。第三节调度范围的划分1.3.1为使网内各级调度机构能够有效地指挥系统的运行和操作,凡是并入电网运行的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及特殊用户(指个别大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用户)所属的设备,均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调通中心管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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