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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5
《《股权质押典当合同》另附:附件1、3》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合同编号:年衡盛股权质押字第号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甲方(质押人):_住所:法定代表人:__身份证号码: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邮编:乙方(贷款人质押权人):广州衡盛典当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4号邮编:510100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签约事由:鉴于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为年衡盛借字第号)。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愿向乙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1、《借款合同》是指乙方与甲方之间已签订的编号为年衡盛借字第号借款合同。2、本合同所指的“债务”系指《借款合同》所生之债,即借款人未履行按期还贷义务,或因借款人逾期还贷及支付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所生之债。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款项。3、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无论任何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4、当援引本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的《借款合同》。5、本合同所称严重违约
3、行为是指,借款人转移抵押物甲方转移抵押物、伪造、变造财产凭证等资信材料;隐瞒或有负债数额巨大情况;重大未决诉讼或企业破产;抵押物、质权存在权利瑕疵等事实的行为。8第一条《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种类、金额及期限1、借款种类:。2、借款金额:本金人民币万元。3、借款期限: 。(具体起止日期见借款合同)第二条出质股权甲方向乙方所出质的权利为甲方持有的 (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以下称股权),股权的出资额为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截至年月日,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股权由《出质股权清单》(见附件1)
4、载明。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股权的实际价值减少超过10%的,甲方应在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质押。第三条出质范围对《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全部主债务或从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对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开支的各项费用清偿。第四条出质的连续性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继承人、受让人、接管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受甲方或主债务人具体指的主体?(包括甲方或借款人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影响。任何导致甲方责任减轻的行为对乙方均无约束力。第五条甲方承
5、诺1、甲方保证对股权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1)本合同甲方出质股权业经股东会通过并形成决议;(2)出具股权出质证明;(3)形成股权持有的直接依据(包括:股权转让/受赠合同以及同意转让的股东会决议、转让金支付凭证、收据、确权文件(如有)等);和间接依据(包括: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或股权转让后经修改的股权所在公司章程);(4)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关于甲方取得股权的《验资报告》;(5)股权所在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向乙方出质股权的股东决议;(6)记载股权出质
6、的股东名册副本(须由决议股东确认)(7)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列明股权所在公司全部股东名单内容的证明文件。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乙方向甲方提交以下之一单据或文件,甲方应当在收到下列单据和文件之日起5天内履行全部债8务,不得基于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提出任何抗辩理由。这些单据和文件是:(1)质权人出具关于主债务人债务到期的书面索款通知;(2)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计算说明书;(3)实现质权费用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缴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用等)。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出质的股权实现
7、债权:(1)主债务人未依《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债务;(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被吊销或注销主体资格;(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4)甲方或用于本次出质的股权所在公司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或被宣告破产等致使乙方将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5)为甲方出质股权的单位或主债务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的情形。4、合同成立之日起,如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1)作为质物移交乙方占有或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2)交由乙方为主债务人
8、提前清偿《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5、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以及质物的拍卖、变卖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否则,乙方有权随时提前实现质权进行清偿。6、《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主债务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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