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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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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团校培训课程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培训管理的规范化和课程建设的科学化,鼓励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培训课程开发建设,提高培训课程质量,打造上海团校青年培训品牌,特制定本培训课程管理办法。一、课程的开设(一)课程类型培训中心的新开课程主要分三类:招标课程、自主申报课程和网络课程。招标课程系由学院及培训中心根据培训工作需要拟定所需课程,向学院教师公布课程目录,公开招募授课教师(或教学团队)的课程。自主申报课程系学院教师结合自身专长和培训需求,以个人(或教学团队)为单位向培训中心申报的课程。网络课程系通过网上团校平台发布,供学员
2、远程客户端进行学习的课程。由学院培训中心向院内或院外教师个人邀约开设,并设相应网络课程管理员对课程进行维护与管理。(二)开设程序1、招标课程开设程序(1)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填写《培训课程开课申请表(招标课程)》,向培训中心提出投标申请。(2)竞标答辩:由有关专家、学院分管领导和培训中心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根据教师教学科研经历、课程设想、开发计划等,进行课程立项答辩,确定课程开发中标人(团队)及经费支持额度。(3)课程开发中标人(团队)进行课程开发后,报送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及有关课程开设资料,供学院及培训中心审
3、核。(4)学院及培训中心组织课程开发验收审核: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上一学年教师综合考评排名前15名的教师,通过审核后即可开设申报课程。新任教师开设课程,需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答辩和试讲,通过后方可开设申报课程。5其他教师开设课程,均需参加答辩,通过后即可开设申报课程。(5)通过审核的课程即进入培训课程库。2、自主申报课程开设程序(1)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填写《培训课程开课申请表(自主申报课程)》,向培训中心提出开课申请。(2)申报答辩。由有关专家、学院分管领导和培训中心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根据教师教学科研经历、课
4、程开设意义、课程设想、开发计划等,进行课程立项答辩,确定课程立项及经费支持额度。(3)课程立项负责人(团队)进行课程开发后,报送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及有关课程开设资料,供学院及培训中心审核。(4)学院及培训中心组织课程开发验收审核: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上一学年教师综合考评排名前15名的教师,通过审核后即可开设申报课程。新任教师开设课程,需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答辩和试讲,通过后方可开设申报课程。其他教师开设课程,均需参加答辩,通过后即可开设申报课程。(5)通过审核的课程即进入培训课程库。3、网络课程的开设以学院培训中
5、心向教师个人邀约的方式进行。二、课程库的建设及维护1、建立课程库准入标准培训课程应注重知识的广泛性和前沿性,加强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教学方法力求新颖性和互动性。课程一经审核通过即进入培训课程库,库内课程的授课教师需对课程进行持续的课程建设,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完善课程材料等。入库课程的知识产权由教学团队和学院共同所有。2、课程库信息维护和反馈课程库经由网上团校平台公开发布课程及师资信息,供培训组织方选择、参考。库内课程的授课教师需定期进行课程及师资信息的维护,并通过该系统及时了解培训学员对课程效果的反
6、馈。3、课程库更新和优化5为提升培训组织方的选课体验及课程满意度,课程库需定期更新课程目录,优化课程质量。课程库采取末位淘汰制度,即课程库内课程按点课率及评价度进行排序,一年内无点课记录的或单次评价度较低的课程将予以调整。4、专题系列课程和新项目开发鼓励开课教师根据培训工作实际需要,以已开设课程为基础,继续开发形成专题性系列培训课程,条件成熟时,推动形成新培训项目。三、相关经费的使用(一)课程开发经费招标课程的中标教师和自主申报课程的立项教师(或教学团队)可获得课程开发经费支持,视课程难度、长度等要素,最高不超过5
7、000元/门。开发经费要严格用于指定用途。具体支出范围包括:1、培训费,指为开发新课而参加的专业培训费用。2、调研费,指为开发新课而进行的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所开支的问卷设计、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接待费等。3、会议费,指围绕新课开发举行的专题研讨等会议费用。4、图书资料费,指为新课开发而购买的图书资料,以及档案、文献、稿件查阅、检索、打印、复印、翻译等费用。5、协作费,指院外单位协作承担新课开发必须开支的费用,或者按照协作合同规定支付的外包费用,如多媒体课件的制作等。6、劳务费,指直接参与新课开发的人员劳务支出以及辅
8、助人员的劳务支出等。7、其他必要合理的开支。上述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报销流程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合计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劳务费等个人报酬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并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课程开发经费分2期发放,分别为:立项启动(60%)、验收结项(40%)。课程负责人凭立项和结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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