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033699
大小:5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5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缴纳途径 (一)直接办理 1、现金。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 2、支票。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账支票办理商标业务。 3、银行汇票。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办理商标业务。 收款人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账号:711141018260
2、001886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注:银行汇票在申请人提交后需等待银行将款项解付后方可办理商标业务,大约两到三个工作日。 4、银行信汇、电汇。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商标异议、评审业务的申请人可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寄至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 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注:办理商标异议、评审、业务汇款人必须和申请人一致,不要以法人,负责人、经办人等名义汇款。(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申请人委托商标
3、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全部从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的预付款中扣除,申请人无须直接向商标局汇款缴纳费用。 1、商标规费的收缴商标规费属于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财政收入,商标局在收取规费后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各类业务应依法缴纳商标规费,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中国商标网站显示)后方可通过银行汇款(电汇、信汇)方式向商标局预付商标规费,代理机构必须以在商标局备案的本机构法定名义汇出款项,不能以法人,负责人、经办人等名义汇款。款项汇出后三至四个工作日可以记入商标局财务系统。商标网上申请开通后,代理机构付款方式不变。商标局目前尚不接受除银行汇款外的其他
4、汇款方式。商标代理机构汇款金额无最低限制,应根据业务量及时足额汇款,款项不足支付时,申请业务不予受理。2、财务统一收据和扣款明细清单商标申请件经财务部门对款后由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发文科发放《受理通知书》。商标局每月末结账一次,结账后统一打印《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以下简称统一收据),经整理、审核、校对后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次月中旬左右代理机构可以收到。统一收据的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而不是商标申请人。商标局每月末结账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商标代理机构发送当月扣款明细清单,清单金额和统一收据金额一致。商标网上申请开通后,统一收据和财务扣款明细清单形式不
5、变,统一收据单独列示单价为800元的商标注册申请(网上)和单价为80元的加项费用。商标代理机构收到统一收据和电子扣款明细清单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现问题或者存在疑问及时与商标局财务部门联系。商标代理机构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请与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运行保障科(88652863或68010770)联系重发。目前尚未提供电子邮箱地址的,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邮箱地址文档,交至或邮寄至商标局综合处财务部门。商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后文档交至或邮寄至商标局财务部门,并于当月或下一个财务月将清单发至变更后的电子邮箱地址。关于商标注册费用免营业
6、税和所得税方面的政策问题,请参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5号》、《财税字【1997】117号》、《国税函【2007】908号》文件。3、可以退费的业务类型商标代理机构须持转让、变更、续展业务《不予核准通知书》原件退款,《不予受理通知书》和《视为放弃通知书》不能退款。补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注册证明,补发商标转让、变更、续展证明,更正申请不属于更正范围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代理机构须持通知书原件经档案处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款。4、无款退文的财务处理商标局财务部门每日对款后,对于无款申请件进行不予受理操作,发无款不受理通知书。商标申请件经
7、无款不受理操作后纸质文档不退回,数据不恢复,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不保留,只能重新递交申请。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显示的财务数据余额和商标局财务系统数据有大约一天左右的时间差,在网上申请系统成功提交电子申请件后,如果该电子申请件到达财务对款环节对款时,商标预付款已被纸质申请件使用完毕的,网上申请电子申请件也将无款不予受理。商标代理机构要根据业务量提前足额汇款,避免申请件因无款不予受理退回。5、预付款余额查询及财务对账商标财务对款环节是商标审查系统的中间环节,无法实时统计从录入环节后台转移至对款环节的申请数量和金额,目前只能反映商标代理机构的已结算业务,财务系统中显示的
8、预付款余额不能真正反映可使用金额。代理机构必须自我进行完整、准确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