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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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建筑企业之间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和确保建筑业职工老有所券、病有所依,使企业能在平等条件下竞争,推动建筑业改革的深入。根据国务院一九八四年七月三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关于“6可以先在建筑业实行全行业保险的试点”的指示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87)22号文精神、国务院国发(1991)33号《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省有关改革现行养老保险办法的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从;在建工程项目造价中收取和建筑产品微利的特点,以及几年来我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筹管

2、理试行办法的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统筹管理的范围和内容第二条凡我省全民所有制和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由省、地、州、市建委(建工局、处)实行统筹管理。中央在湘建筑企业(已经国务院批准实行行业统筹的除外)、省宜各厅局建筑企业、县以下的城镇街道、农村建筑队〈企业〉待今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纳入统文管理范围。建筑行业中不属于按基建项目收取劳动保险基金的单位,直接参加当地退休基金社会统筹。不参加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已由民政部门支付离、退休费和退职费的人员,不参加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参加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企业中的农民合同制职工

3、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参加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第三条劳动保险基金的开支范围:一、离退休职工的费用:1、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东金、职工退职金:2、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费;3、离退休职工的价格补贴(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副食品补贴、粮油补贴等):4、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5、离、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6、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救济费:7、离、退休职工和退职职工易地安家补助费、差旅费;8、因工残废退休人员护理费;离、退休职工的书报费、洗理费;以及离休人员交通费;9、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二、其他属劳动保险基金内开支的费用;1、因工残废补助费;2、疾病及非因工

4、负伤救济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3、疗养院(所)疗养员伙食补助费和路费;4、丧葬补助费;5、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和救济费。不属在劳动保险基金中开支的项目:职工福利基金列支的;工资总额内支付的病、伤、产假工资;因交通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病伤、亡应由肇事单位负担的费用;其他如财政补贴等。(三)取费标准和办法第四条劳动保险基金的取费标准,按照“以文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凡在我省境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久不分隶属关系和资金来源,均由我省各级建委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机构统一按下列标准向建设单位计取劳动保险基金。一、新建、改建、技改维修项目和单独承

5、包的机械土石方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工程、装饰装璜工程、桩基础工程、道路桥梁堤坊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煤气管道工程等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3.5%建设单位计取;二、包工不包料的土建工程、单独承包的人工独立土石方工程按预算定额人工费25%向建设单位计取。以上所计取的劳动保险基金列入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工程造价中的劳动保险基金应单独列出来,由各级建委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机构统一收取和管理。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后,由于离退休职工逐年增多,劳动保险基金开支增大,收不抵支时,由省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动保险基金取费标准。第五条凡在省内施工的建

6、设工程在签定施工合同后,办理开工报建手续之前,由建设单位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办理开工、报建手续的同级建委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机构交纳劳动保险基金,省内各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均不得例外。在建工在项目投资计划如有增减,竣工时由建设单位按工程的实际造价与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机构结算劳动保险基金。各级政府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劳动保险基金,各建筑企业应积极地配合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机构及时将劳动保险基金足额收回。鉴于竣工结算一般大于报建造价的实际情况,在单位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增加百分之三十预收劳动保险基金,其费用在概预算中一并列入工程造价。

7、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银行审核的结算单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实行多退少补,多收的劳动保险基金及利息全部退还建设单位。为保证劳动保险基金的足额收取,各地、州、市、县应忙省劳动厅、省人民银行湘劳社险字〈1992〉214号、〈1990〉335号文件机定,由建设单位的开户银行执行保险基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各地、州、市、县建委(建工局、处)不予办理开工、报建手续,建设银行不得办理工程拨款建筑企业不得组织施工。“委托银行扣缴”(免签协议)办法,任何单位不得拒付。对没有交纳劳动对不报建擅自开工者,除按规定补交劳动保险基金外,并按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第六条建筑企业在省内睁地区承包工程,劳动保险基金均由办理开工、报建手续的所在地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管理机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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