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009815
大小:145.50 KB
页数:55页
时间:2018-07-15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医诊所设置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医诊所设置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doc1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单位地址许可证号: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法人/负责人:电话号码备注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药房、诊室必须独立。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灭菌剂、消毒剂浓度和配置更换记录标识准确,高压灭菌符合要求,治疗室、处置室空气消毒落实,并有详细记录。2、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
2、分类存放,统一集中处置。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并一律不准接诊传染病患者。设备消毒隔离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处方、门诊登记记录完整、规范,消毒记录完整准确、传染病登记记录准确及时。注册资金到位,各类收费标准上墙公示。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55精品文档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临时性任务。2、按时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组织召开的培训和专题会议。医疗文书资金情况完
3、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任务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
4、创55/55精品文档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55精品文档普通专科门诊部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第八部分第九部分第十部分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卫生
5、所、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基本标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护理院、站基本标准卫生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综合医院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55精品文档一级综合
6、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二、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三、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五、设备: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55精品文档离心机X光机
7、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55精品文档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二、
8、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