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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5
《2010年宁波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0年宁波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方案 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是宁波生态市建设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可以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而且可以有效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耕地质量,对促进优质农产品的生产,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宁波市有机肥料推广规划》及2009年的实施方案,现就2010年我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全市示范基地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5万亩,应用数量达2.7万吨,辐射面积50万亩,应用数量达8万吨。 二、实施范围
2、及推广重点 实施范围为宁波市辖2县、3市、6区的所有耕地、园地和林地。 推广应用重点为(1)培肥改良示范区:土肥基础设施较好、示范效果好的产业基地、优势作物主产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2)瘠薄培肥示范区:紧密结合低产田改良,土壤贫瘠的低洼地、丘陵山地及滨海平原新围垦的的海涂盐碱地;(3)障碍改良示范区:紧密结合设施栽培,在已产生盐害、酸害、板结等多种障碍因子多年连作的蔬菜、瓜果类设施栽培基地。推广重点对象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实施主体为各级蔬菜、瓜果、林特规模经营单位、农产品加工龙头
3、企业、各级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已列入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并有商品有机肥补助的不在此次实施范围。 三、推广指标分解 根据各县(市)、区种植业产业基地及无公害基地面积,综合考虑商品有机肥肥源分布、县(市)、区财政实力及2009年商品有机肥推广试行情况等因素,将各县(市)、区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预安排如下: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预安排表各县(市、区)推广面积(亩)推广数量(吨)备注慈溪166003000资金补助:南三县(奉化、宁海、象山)补助比例为7:3,即每吨补助标准100元。其它县补助比例为1:1,即每吨补助标准70元。有机复混肥数量1吨按2吨
4、计算。最终补助金额控制在250万元以内。余姚161002900鄞州335005800宁海390006800象山210003800奉化163003000北仑3900800镇海5000900江北3900700总计15520027700 四、有机肥料企业及产品质量要求 (一)有机肥料企业要求: 1、具企业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证件齐全; 2、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有常规检测室及检测能力; 3、企业生产能力在3000吨以上,企业生产、销售、档案、财会等制度健全。 (二)产品质量要求: 精
5、制有机肥:游离水分≤32%,养分含量(N+P2O5+K2O)≥4%,有机质含量≥30%,大肠杆菌及蛔虫死亡率等无害化指标执行GB8172标准。 有机专用肥:执行GB18877-2002,总养分(N+P2O5+K2O)含量≥15%,水分含量≤10%,有机质≥20%,蛔虫卵死亡率≥95%,大肠菌值≥10-1,含氯离子(CL-)≤3.0%,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0.0050%,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0.0010%,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0.0150%,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0.0500%,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0.0005%。标明的
6、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不得低于2.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0%,如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该项目可不作要求。 生物有机肥:执行NY884—2004标准, 有效活菌数≥0.20亿/g,有机质≥25.0%,水分≤30.0%,pH值5.5—8.5。 复合微生物肥料(颗粒或粉剂):执行NY/T798—2004标准,有效活菌数≥0.20亿/g,总养分(N+P2O5+K2O)≥6%,pH值5.0—8.0,杂菌率≤30%,水分≤20.0%(颗粒),35%(粉剂)。 我局
7、将根据企业申报,选择有资质的我市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作为有机肥料供应厂家,并予以公布。各县(市)、区从市公布的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中选择2-3家作为本区域的有机肥供应企业进行有机肥的推广。 五、补贴标准 精制有机肥南三县(奉化、宁海、象山)每吨补贴100元,县级每吨配套40元,其它县每吨补助70元,县级每吨配套70元;有机专用肥南三县(奉化、宁海、象山)每吨补贴200元,县级每吨配套80元,其它县每吨补助140元,县级每吨配套140元。 六、职责分工 (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原则,县(市)
8、、区农业局应加强对有机肥料生产、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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