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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5
《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枣庄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对策近几提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我市农机化水平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已经实现了从农机化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跨越。到2008年底,全市农机总值达到18.4亿元,增长8.51%;农机总动力228.3万千瓦,增长4.27%;拖拉机3.7万台,配套机具8.1万套。现全市各类大中型拖拉机1.7万台,增长75.1%,联合收获机4916台,增长16%,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新增385台,增长77.8%。但是必须看到,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度检验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了我市农机“
2、三率”始终在低水平徘徊,农机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极易发生农机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机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不宽松。农机行政执法主要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只赋予了农机部门宣传教育、发牌发证、检验审验三项权利;《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对拖拉机及
3、驾驶人违反条例规定的,“农机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可以说对违法者只能以教育为主;《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规定农机部门的执法区域仅限于“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农业机械”。以上可以看出农机法律法规极不完善,行政处罚权形同虚设,执法区域受限,处罚力度明显不够,严重影响了农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开展,无法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绝大部分拖拉机逐渐在水泥、煤炭运输和农田水利工程等领域里消失,单一从事农业生产,或者长期在家闲置,更加大了管理的难度,从而影响了农机“三
4、率”。三是随着柴油价格的一路上扬,燃油税的改革,拖拉机使用成本连年增加,机主负担加重,他们出于利益的考虑,总是想方设法逃避管理。四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拉机在挂牌入户和年度检验时必须投保交强险。但由于绝大部分拖拉机不从事道路运输,只从事农田作业,许多机主不愿办理交强险,抵制情绪很大,也致使这类单纯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很难真正纳入管理。2008年底,鲁发[2008]17号、枣发[2008]20号文件提出了“农业机械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的具体要求。为落实好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如
5、何做好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农机“三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积极加大宣传力度。首先是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力度,做好汇报工作,争取各级纪委纠风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理解和支持,为农机行政执法争取更为宽松的执法环境。其次是利用好田检路查、年度田检路查、年度检验、安全学习全会的时机,向机手大力宣传农机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白纸、宣传贴图、农机事故案例等方式教育工作者机手,督促机手主动接受农机部门管理,提高他们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二、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十七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6、部门配合,加强对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之规定,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办公室,指导协调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是加强对上道路行驶及各类厂矿、企业、坑塘、采石场的拖拉机安全检查,针对拖拉机及驾驶员“无牌、无证、无年检”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减少事故隐患,建立农机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三、及早纳入政府考核。根据鲁发[2008]17号、枣发[2008]20号文件要求,尽快将农机“三率”指标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农机部门进村入户清理“三无”现象,努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农
7、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四、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健全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确保农机安全管理网络扎根基层,为开展好基层农机管理服务提供保障。五、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单纯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进行适当补贴,或者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减(免)缴交强险,从政策上引导农业机械依法纳入安全管理渠道。六、做好农机管理与购机补贴的结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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