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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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与法•法是国有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其统辖范围内对其所有社会成员具有着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有多种,包括法律、政策、纪律、道德和契约规范等,但这些行为规范并不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效力。法的主要特征为社会共同性、强制性、公正性、稳定性。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医疗护理工作中碰到的纠纷与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另外,我国护理立法已被列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些对护理管理从法学方面又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法律条文,而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

2、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潜在性问题中,常见的有七种常见的护理法律责任差错•护士在工作中因疏忽引起了病人的损伤称为差错。介绍7种常见的护理差错、差错原因及为避免这些差错应采取的措施。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管理方面的因素(1)管理者缺乏科学的管理知识和经验,从事行政事务多,抓护理质量时间少。(2)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已有的制度没有落到实处。(3)监控管理机制不严格,措施不力,把关不严。(4)管理者对护士缺乏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5)岗位设置欠妥。医院由于护士编制不够,超负荷工作,使少数护士身心疲惫,产生厌烦心理,不能按常规完成一些工作。

3、患者及家属方面的因素对策国际护理学会护士守则•护士的基本任务有四方面:增进健康,减少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全人类都需要护理工作。护理从本质上说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尊严和尊重人的权利。不论国籍、种族、信仰、肤色、年龄、性别、政治或社会地位,一律不受限制。•护士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提供卫生服务,并与有关的群体进行协作。•护士与人:护士的主要任务是向那些要求护理的人负责。•护士作护理时,要尊重个人的信仰、价值观和风俗习惯。•护士掌握由于病人对她信任而提供的情况,要注意保密。•护士与临床实践:护士个人执行的任务就是护理实践,必须坚持学习,做一个称职的护

4、士。护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业注册•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

5、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计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

6、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护士执业,又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力。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力;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

7、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力。•第十四条护士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力;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力。•第十五条护士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力,可以对医疗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一)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

8、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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