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作义主政绥远的农业政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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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傅作义主政绥远的农业政策浅析12胡耀先,陈文胜(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摘要:1931年8月,傅作义就任绥远省政府主席。为挽救时局,傅作义主政绥远后,通过大力兴修水利、推进垦荒、改良品种、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农业发展。这些农业政策措施的实施,使得绥远的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本文以绥远省政府资料为基础,搜集整理了傅作义治理绥远时的农业政策措施,以期对当时绥远农业的发展有一个具体认识,为今日西部开发提供借鉴。关键词:傅作义;绥远;农业政策中图分类号码:K269.4文献标

2、识码:A傅作义主政绥远前,绥远的农业十分落后。《绥远志略》一书有以下记述:“绥远僻处边隅,文化晚开,一般农民墨守旧规,农业简陋,农产落后,以致丰年出路滞涩,而成粟贱伤农之象,凶年赤地千里,而有冻馁交迫之虞。”[1]在绥远就连被人们称誉为“塞上江南”的河套地区,当时情况也概莫能外。《河套调查记》这样记述当时的河套农业状况:“五六年前,绥远省旱灾奇重。后套独丰,人民乏食,多就食该地,因而农工商业日渐繁荣,而淤塞之渠道,亦稍得振兴。嗣因交通不便,粟贱伤农,土匪纷起,农人未能安居乐业,弃地而逃者比比皆是,以致多数干渠濒于淤塞,灌溉面积

3、逐次缩小,兼之孙殿英军驻扎该地,将届一载,有形无形之损失难以数计。商困于市,民困于野,当地人民,大有就食他乡之势。”[2]此外,绥远的水利也及其落后,“天旱引水难,水大流漫滩,耕地年年变,荒草长满田”就是当时绥远水利的真实写照。鉴于这种农业衰微的状况,傅作义主政绥远后,通过大力兴修水利、推进垦荒、改良品种、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减轻农民负担、减轻铁路运费等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农业发展。一、兴修水利农业发展,水利先行。绥远省处西北高亢之地,雨水不调。农产丰歉,受天时支配,一遇天灾,束手无策,所以“开发水利至为迫切。”[3]“彼时官多

4、贪黑,熏取民财,而漠视水利,至各渠相继淤塞。”[4]面对这种状况,绥远省政府认识到:绥远遍地沙漠,雨泽稀少,灌溉田亩,增加生产,“舍凿渠引水外,殊无良策。”[5]傅作义主政绥远后,把兴修水利作为发展农业的首要任务。首先大力振兴河套水利。因为绥远水利以黄河为最大,俗语云:“黄河百害,惟富一套”,而河套之水利,惟在渠道。河套渠务自唐代开延化渠以来,以后历代都有所发展,尤其是近代以来,经甄玉、祁敏修、王同春等人极力兴修,河套渠道已共开大干渠八道,小干渠二十余道。但自民国以来,由于统治者无力兴修渠道,加上管理不善,许多渠道已呈废弃、淤

5、塞状态。所以,傅作义把振兴河套水利作为水利建设的第一任务。1931年,绥远省建设厅在工作计划中,决定继续治理杨家河、黄土拉亥河、永济渠、刚济渠、沙河渠、义和渠、通济渠、长济渠。在大佘太设治局,在民生渠的湖河、大黑河各渠增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水利管理局。[6]1933年,绥远建设厅又制定了《整顿包西各渠纲要》、《改善包西各渠水利办法》、《包西各渠丈青办法》,这些纲要或办法中,既有建设事项,又有管理规定,充分体现了建设与管理的结合。如《包西各渠丈青办法》中规定,对因少丈地亩、接受地户贿赂的丈青人员,一经证实,即予严厉查处。[7

6、]在《改进永济渠水利公社办法》中,将造成永济渠渠务废弛的渠务经理撤职,并委派整理员以资改进。另外,为了加强对渠务的管理和方便用水,并促进农民与渠道“发生关系”,由绥远省政府与北平华洋义赈总会组织了民生1渠水利公会。在历年不断兴修水利工程的同时,绥远省政府始终把加强对渠务管理放在同建设渠道同等重要的地位。“应修复各渠,公家虽心力交瘁,而民众多不注意,或渠道尚未完成,群众多观望,或已修成,不事经营”。[8]当时公渠管理,多偏官方专治;私渠管理,率由渠主自理,失去民有、民治、合作、公益的精神。“有事则籍资金雇工,事毕则恃摊派以善后,

7、渐积利弊数,徒滋债累。民负日重,年有逃之,愈逃而地愈坏,地愈坏而渠愈坏”。[9]因此,绥远省政府大力加强了对渠务的管理。省政府决定按照农民团体组织方案,使种地之户选举出代表若干人,与水利专门技术人员,组织水利公社或水利委员会,对各渠水利工程一切事务进行负责管理。而官方则处于监督地位,监察渠务收支,考核其成绩。并规定私渠渠主,虽给予选举权,但不得恃权属已,把持独理渠务。绥远省建设厅于五原县城设立包西水利管理局,督促完成包西各渠渠工。各渠设立水利公社,办理各渠工程进行款项收支等事务。公社设董事会与经理,职员均义务职,由各渠民户票选

8、。民有地一亩以上者,均有董事经理选举权,公社经费及修渠费,由所属灌溉区域内地亩计顷收水费以支付。[10]1934年,该厅制定的《修正改进永济渠水利公社办法条文》中规定:“永济渠各分社经理凭恃民选,时有操纵投票之弊。选出后,又多不称职,除总社整理员由包西各渠水利管理局局长兼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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