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871097
大小:64.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14
《快递合同中限额赔偿条款研究定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快递服务合同中限额赔偿条款研究摘要: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因快件毁损、灭失导致的赔偿纠纷越来越多,快递限额赔偿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争议一直存在,本文认为快递企业制定格式条款规定限额赔偿责任的行为存在合理性,但是责任分配上不合理,现行的限额赔偿格式条款应当无效。在限额赔偿条款明确适用的情形中,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原则,数额分配上应当采用分层级按比例原则承担,不可抗力情形不适用,快递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快件毁损灭失的情形应当排除限额赔偿条款的适用。关键字:格式条款,限额赔偿,公平原则,风险分摊,归责原则,适用范围201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2
2、789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并还在以40%多的速度增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2015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发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服务纠纷也越来越多,快件毁损灭失导致的赔偿案件层出不穷。在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快递企业所主张的限额赔偿条款与保价条款的适用,也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引起了广泛争议,对于限额赔偿条款的效力,在不同的法院出现了不同的处理结果。一、司法实践中对限额赔偿条款的不同处理北京锐毅高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毅公司)与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公司)合同纠纷案,是
3、典型的法院认定快递限额赔偿格式条款有效的案件。锐毅公司于2008年8月联系顺丰公司取货送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某小区,未保价,顺丰公司派人将总价为77300元的14件货物取走并送至北京市海淀区某分理处,由于顺丰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将此批货物遗失。运输条款约定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则顺丰公司在不超过运费5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在寄件人签名处以深色背景、白色字体的方式提示阅读背面条款,应当认为顺丰公司已经尽到必要的提示注意义务,……锐毅公司选择不进行保价,视为其自愿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毁损、灭失的部分风险,该条
4、款不存在有违公平原则的情况。虽然锐毅公司所述条款系格式条款,但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故该条款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北京锐毅高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审理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字号:(2009)一中民终字第3557号。来源:判裁案例-110网http://www.110.com/panli/panli_138209.html访问时间:2015年3月。]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与王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是典型的法院认定快递限额赔偿格式条款
5、无效的案件。2012年8月王彬从深圳金嘉福珠宝公司定制了一枚白金含钻女戒,8月20日,该公司将加工好的戒指通过特快专递寄给王彬,后因客户认为尺寸太大,要求重新加工更改。2012年10月12日,王彬通过申通快递嘉峪关分公司将戒指发回重制,后戒指丢失。二审法院在针对上诉人申通快递提出的“快递服务合同第四条保价条款中物品毁损灭失最高赔偿额标准不超过快递费用的五倍”的效力问题时认为:“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法院认为申通公司嘉峪关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向王彬尽到了提示说明的义务,并且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免除了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了王
6、彬的主要权利,认定格式条款无效。”[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与王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审理机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书字号:(2013)甘民三终字第37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gs/ms/201401/t20140110_214612.htm。访问时间:2015年3月。]对比两案,两个不同法院在处理快递赔偿纠纷时,在认定限额赔偿格式条款效力上出现不同判决。现如今,快递毁损、灭失引发的赔偿纠纷数量剧增,在众多案件中,很多快递公司会主张运单约定无保价就按照快递公司
7、与客户签订的快递合同,[这样的案例较多,除上述案件以外还有如下案件:苗亮亮与广东韵达物流有限公司赤岗分公司、广东韵达物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审理机构: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文书字号:(2014)穗海法民二初字第653号。http://www.court.gov.cn/zgcpwsw/gd/gdsgzszjrmfy/gzshzqrmfy/ms/201406/t20140618_1545172.htm。访问时间:2015年3月。刁月扬与镇江市天天快递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审理机构: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文书字号:(2013)徒民
8、初字第01261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jiangsu/jsszjszjrmfy/zjsdtqrmfy/ms/201405/t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