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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第三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
2、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五条 批报权限: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
3、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第六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两周内完成补办手续。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3、公
4、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第七条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一般不得事后补假。第八条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或部门位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第九条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第十条学生学习期间不得请假出国探亲(个别因直系亲属发生意外事故者例外)。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第十一条 当学生
5、的缺勤次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纪律观念,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
6、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规定。第二章考试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考试前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试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考试时间: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安排期中考试,原则上必修课必须安排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安排在该学期最后两周。 第五条考试地点:期中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原上课教室;期末考试地点由教务部门统一安排。 第六条教务部门应统筹做好考试相关的准备工作,各系应在期中考试前两周,期末考试前三周及时上报考试的专业、年级、人数、课程名称等信息。 第七条学院组织召开监考教师会,学习学院有关规定
7、,做到:增强责任感,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场规则及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 第八条各系召开学生大会,宣传学院对考试的要求;提倡平等竞争,反对考试作弊,要求学生自尊、自爱、严守纪律。第三章考试命题 第九条考试命题工作原则上由任课教师负责,命题工作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并按时上交教务主管部门。 第十条期末考试科目要求在课程结束前命题A、B卷(雷同率不得超过10%),其难度、广度和份量应相当。 第十一条试卷命题应着重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基本内容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同时也应检查学生的综合应用、创新等能力。 第十二条
8、命题内容中,具有明确答案的试题,应附加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中应包括各种可能的常见答案。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应根据课程的特点而定,可以闭卷,也可以开卷,可用笔试,也可用口试,或两者兼用。 第十四条逐步建立“试题库”,使命题工作进一步做到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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