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理学问答题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

ID:11845517

大小:42.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4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_第1页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_第2页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_第3页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_第4页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大法理学问答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试述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的主要区别。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都属于社会调整,都是社会规范。历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原始习惯就有一部分转变为法。因此,二者有着历史的联系。但是,原始习惯和法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社会规范,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反映的意志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着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

2、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则反映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成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由代表氏族或部落全体成员利益的自治组织,整个氏族社会以舆论或其他形式形成的;而法则是由国家这个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组织制定或认可的。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来保证实施的;而法的实施则必须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5、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生效的范围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限于在有血缘关系的本氏族、本部落内生效,而无论他们在哪个地区;而法则是在国家主权所

3、及的领域内生效。这一点也反映出法与国家的内在联系,因为国家正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的。试述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法的现象”的对称,指法的根本性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分为三个层次。1、法的第一层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共同的、抽象的,而不是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全体统治阶级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2、法的第二层本质,就是法律通过确认权利和义务来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换句话说,统治阶

4、级将符合他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在法律中,以体现他们的意志并确保他们利益。3、法的第三层本质,也就是法的深层本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级产生的社会上层建筑,它的性质、内容取决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需要,其中特别是一定经济关系和所有制关系发展的需要。试剖析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

5、关系和生活秩序。1、这个定义反映了法的规范性、国家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2、这个定义概括了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现,也就是说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是法的必要标志,但是法的实施并非仅仅依靠或者只有国家强制力加以保证,道德规范、思想原则、文化素养、社会心理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也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有效因素。3、这个定义反映了法与权利义务的联系,说明法是用规定权利义务的手段来反映并且调整社会关系的。4、这个定义是法的一般定义,它适合一切的法,既适合实体法,也适合程序法;既适合国内法,也适合国际法。如何理解法与利益之间的一般关系。

6、一、利益决定着法的形成和发展。1、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法是随着阶级的分化,逐渐出现了各对立阶级的利益,原来的社会规范已不能适应社会利益出现阶级分化的状况,而与国家权力相伴而生,或由原来某些规范变化而来的。2、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在社会发生阶级分化的情况下,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必须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志。与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相冲突的属于统治阶级的单个人的利益是被舍弃的。3、利益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中的各种利益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法是稳定

7、的社会调整系统,但社会上各种利益发生变化,新利益的出现、旧利益的消失,或迟或早会引起法发生相应的发展、变化。二、法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   1、法能促进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法本身不能创造利益,但在具备一定客观条件下,可以促进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2、法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对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和各种利益关系认识得不及时,不正确,也会使法对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阻碍作用。3、法是协调和实现利益的有效手段。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实际上是认识各种利益、在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协调各种利益的过程

8、。法律、法规为各种利益的协调、分配提供了一般的原则和标准,在法的实施、适用过程中,实际上是使这些原则和标准转化为人们的行为,实现已协调好的利益的过程。所以,利益问题在法的创制和实现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认识各种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点,在维护统治阶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