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垄断法》下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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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反垄断法》下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研究  【论文关键词】特许经营 限制竞争 反垄断豁免  【论文摘要】本文对特许经营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指出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协议条款并非全部存在限制竞争行为而为法律所禁止,并从理论上分析和界定了特许经营反垄断豁免的情形。  2007年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所称“商业特许经营”(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简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

2、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权,又称为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个地区经营或者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授权,使用其商号、商标、技术秘密等的权利。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者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讯等专营权及烟草专卖权等;另一种是一家企业依据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者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特许经营在我国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的。当时一些国际特许经营组织以合资或独资的形式,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在餐饮、冲印服

3、务、服装专卖等领域建立连锁店进入我国市场。肯德基1987年进入我国市场,是第一个在我国发展特许经营的外国企业。到80年代末,李宁公司大胆借鉴外国特许经营的模式,在北京开办了李宁专卖店,成为我国首家实行特许经营的本土企业。1993年,全聚德集团成立后,开始探索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发展分店。据2006年欧洲特许联盟(EFF)推荐给世界特许联合会的特许经营行业分类,目前我国特许经营已覆盖了该分类的所有13大类别。涉及行业6O多个,特许经营商达2320多个,加盟店铺总数为168000多个,单个特许体系平均加盟店铺数达到73个。  一、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  特许

4、经营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尤其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双方的权益保障问题需要法律给予规范和调整,而作为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下特许经营所特有的限制竞争行为,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双方权利义务范围的集中体现。  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两种情形,即一般限制竞争行为与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一般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市场中旨在阻止、限制、扭曲竞争或造成上述结果的行为,表现为经营者借助并滥用经济、技术优势,排挤、限制、支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经营者之间以合同协调或其他方式共谋避免竞争或排斥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人在未提高效率的基础上轻而易举地获取利润,并削弱打击各种有

5、效竞争,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所以一般限制竞争行为是各国立法管制的对象。  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是一种附条件交易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出现知识产权许可限制条款和一些纵向限制竞争条款。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纵向限制竞争条款主要有三种:①5搭售条款。特许人在特许协议中规定,被特许人只能从特许人处或特许人指定以及经特许人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而此类商品或原材料并不附有知识产权因素。②固定转售价格条款,又被称为限制转售价格条款。特许经营体系一般都执行统一定价,特许人在特许协议中要求被特许人不得低于一定价格水

6、平出售其商品或提供服务,或者对被特许人规定最高的转售价格,或者明确特许人有权对被特许人的特许经营商品或服务的转售价格进行干预。③销售地区限制条款。被特许人要求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在其所在区域内对被特许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享有独占销售权,即特许人在被特许人所在区域内不再指定其他被特许人经营同类业务。同时,特许人也要求被特许人在特许协议指定的场所进行营业活动,不得擅自去他处从事经营活动。  出于保护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维护商誉及保证收益的需要,特许人在与被特许人所签订的协议中一般都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限制。同时,由于特许人在

7、特许经营实际运作中控制着特许经营所涉及的以知识产权为主的经营许可权,可以利用优势地位设置苛刻条件,容易滥用权力,这已经在实践中成为特许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许多国家运用法律对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这就使限制竞争行为既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根据,又被规定了合法存在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其合法性就转变为违法性。因此,对于限制竞争行为不能简单地给予肯定或者否定,要在做出具体分析之后再决定是否可以适用反垄断豁免。  二、特许经营反垄断豁免  (一)特许经营限制竞争行为的合法性  1.理论基础。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完全竞争理论,从亚当·斯密“看不见

8、的手”理论到“帕累托最优”标准,都对强化竞争抱有绝对的信念。但是,现代经济学已经承认完全竞争理论存在着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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