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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4
《律师代理涉外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经验交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律师代理涉外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经验交流主讲人:杨晓林前言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律师代理涉外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经验交流”。在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当中,涉外法律业务是非常重要的一块,但很多律师对这块业务涉足比较少,所以对涉外业务怀有神秘的想法。我从2004年开始做婚姻家庭业务,代理涉外的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也比较多,今天与大家交流的内容不求理论上的系统性,但求我把我近几年所积累的代理涉外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当中所积累的一些经验与大家交流和分享。在讲正式内容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这个案例从2006年5月开始到2010年12月14日结案,历时4年多,并且这个案例还导致香港修改其《婚姻条例》,XX公
2、司的前主席、董事长杨某与马某出生于内地,在深圳结婚,后来双方移居香港,因为杨某先是在深圳工作并且居住,双方分居导致感情疏远,到2006年5月,马某在香港申请离婚,而杨某又于同年10月在深圳向法院起诉离婚,杨某在深圳法院起诉时提供的财产方面的证据显示只有1400多万人民币财产。这个案件深圳法院是再后受理,但由于内地法院审限比香港法院的时间短,所以在后受理的深圳法院却于2007年11月先做出判决,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双方平分3200万元人民币财产。在这个诉讼过程当中,马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被深圳法院驳回,上诉又被深圳高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深圳法院离婚判决,马某指责杨某隐匿资产,
3、其公司股权不在其名下,在其母亲名下,其诸多的房产以及车辆等均在兄弟姐妹一些亲戚名下,并且很多资产是在香港,马某要求一并分割,但深圳法院没有处理,到2008年杨某以深圳法院已经判决双方离婚为由将深圳法院的判决提交给香港家事法院,要求香港法庭终止其离婚诉讼,但被香港法院法官拒绝,后来香港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裁定双方离婚,但双方平分约8亿多资产,也就是说马某获得了37800多万港币财产。这两个案件反差当然非常大,杨某不服提出上诉,香港的上诉庭是三名法官裁定表决2:1,杨某上诉成功。按照当时现行的香港的婚姻条例必须要承认域外在先做出的判决效力,所以应该是认可双方平分3200万元。在这
4、当中,上诉庭两名法官分别表示对本案的看法和意见,但上诉庭特别指出,根据当时香港现行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任何跨境离婚个案一经外地法院判决后,香港必须予以承认,并且是无权再用财产分配以及附属的一些事项再主张权利,虽然承认内地的判决,但他们建议有关单位考虑尽快修立。一直到2010年12月14日香港终审法院以3:2的表决比例驳回马某的上诉,仍承认深圳法院的离婚判决。这个案件是不是董事会主席杨某就获得的最终的胜利?事实上不是这样,并非巧合,12月14日香港终审法院做出判决,12月16日有媒体报道说,前一天香港立法会就通过了《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条例》,根据修订后的条例,与港人相关
5、的境外包括内地法律机关的离婚判定以及因夫妻在境外离婚所出现的财产、赡养费纠纷的判决均获香港法律承认。但这里面也强调即使外地法院做出了判令,香港居民如果认为这种财产分配不公,严重损害他的利益还可以在香港再提起经济救助命令,申请经济协助、经济救助,如果申请一方已再婚,那么这个申请就不能再提出。在这个条例修订颁布以后,杨某案件出现了转机,据说杨某正在和对方进行和解。通过这么一个案例,我们可看出,这种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确实要远较我们一般所代理的民商事案件复杂得多,经常会涉及两国、两地法院,并且两国两地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相差悬殊,以刚才案例为例,香港立法会修改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
6、条例,完全就是因为杨某离婚案所带来的震撼,在香港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官、律师他们认为内地的法律对妇女弱势群体保障不利,从而再企图给这些人群以救济而做出调整。由这个案例我们今天来给大家交流的内容有七方面:一、律师涉外婚姻家庭业务代理的特点。这里还有婚姻家庭涉外案件审理过程的特殊性。二、律师涉外婚姻家庭业务的委托三、境外证据的公证与认证以及翻译问题四、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管辖问题五、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主要的问题六、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民事判决的承认与认可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行所带来的新问题一、律师涉外婚姻家庭业务代理的特点关于涉外民事诉讼,首先要了解对涉外案件的界定,一般认为
7、涉外的民事诉讼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叫涉外因素,那什么是涉外因素?涉外因素主要把握三点:1.诉讼主体,起码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是外国企业。2.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也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具体到婚姻家庭领域里碰到比较多的就是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国外。标的物涉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物主要是在国外。一般来说,只要具备这三个要素之一的诉讼就属于涉外民事诉讼。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即涉港澳台的民事诉讼如何理解?在一般情况下,说起涉港澳台都是按涉外程序对待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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